聊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第25号)

《聊城市失能老年人照护服务条例》已于2022年12月8日经聊城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通过,于2023年3月30日经山东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批准,现予以公布,自2023年5月1日起施行。

聊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3年4月4日

2023-04-12 (第25号) 1 1 聊城日报 content_29644.html 1 聊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