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中级法院发放救助金9万元

本报讯 (通讯员 王希玉 于桂静) 6月9日,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为3个困难未成年人家庭发放救助金9万元,以实际行动践行司法关爱。

市中级人民法院此次给予救助的3名未成年人,其本人或者亲属遭遇重大变故。在了解到3名未成年人的困难情况后,市中级法院发挥主动救助、联动救助的积极性,联合上下级法院对上述困难群体给予救助。该院用最短的时间将救助金送到未成年人手中,以解决燃眉之急,使其对生活重拾希望和信心。

市中级法院一直注重未成年人的保护和救助工作,把“应救尽救”理念落到实处,实现未成年人权益保护最大化。在司法救助金有限的情况下,积极推动与上下级法院开展联动救助,使未成年人获得更多帮扶,改变生活窘迫的现状,助力其身心康复及顺利完成学业,做到“好事办好、实事落实”。

市中级法院将坚持贯彻司法为民宗旨,继续积极拓展未成年人司法救助工作的广度和深度,将司法救助与未成年人保护统筹融合,形成对未成年人权利的体系化保障。

2023-06-14 1 1 聊城日报 content_32998.html 1 市中级法院发放救助金9万元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