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莘县
县长出庭应诉 助推法治政府建设
本报讯 (记者 苑莘) 7月19日上午,莘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莘县某药店诉莘县卫生健康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莘县人民政府作出的《行政复议决定书》一案。莘县县委副书记、县长张云生作为县政府主要负责人出庭应诉,县卫生健康局局长徐振涛作为卫生健康局主要负责人出庭应诉。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王庆昌,县法院院长杨斌,县政府办、县司法局等10个县直单位和莘亭街道、莘州街道、燕店镇、朝城镇4个镇街的主要负责人同庭观摩。
庭审中,各方当事人围绕行政处罚决定书和行政复议决定书的合法性等争议焦点,从事实认定、法律程序、法律适用等方面进行充分陈述、答辩、质证、辩论。整个庭审过程严谨、流畅有序,充分保障了各方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合议庭经合议后,将择期宣判。
张云生在庭审中表示,这次庭审是一堂生动的法治教育课,让我深刻感受到法律的威严和依法行政的重大意义。县政府将坚决服从和履行法院裁判,以实际行动维护法律权威。今后,县政府将带头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恪守为民初心,健全完善多元纠纷调处机制,更好地用法治方式解决问题、化解矛盾、促进和谐;全面提升依法行政能力,严格公正文明执法,为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大局和谐稳定不懈努力;加大普法宣传力度,全面提升全社会法治素养,切实增强全民依法办事意识和能力,为全县高质量发展提供强有力法治保障。
据介绍,莘县县长已连续四年带头出庭应诉,截至2023年6月底,全县连续48个月保持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100%,主要负责人出庭应诉占比78.38%,始终名列全市前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