闫爽:以高质量案件办理回应群众期盼

■ 本报记者 吕晓磊 马永伟

全国“刑事执行检察业务标兵”、全省“刑事申诉业务能手”、全市“侦查监督优秀办案人”、聊城市“第七届全市道德模范”、聊城市“第六期聊城好人”、“聊城市十大法治人物提名奖”、“新时代聊城最美奋斗者”、2020年度聊城市检察机关“突出贡献奖”……9月4日,记者看到躺在高唐县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第二检察部主任闫爽办公室抽屉里满满的荣誉证书。

自2012年参加检察工作以来,闫爽先后从事侦查监督,刑事执行检察,民事、行政、公益诉讼等工作,从检十余年,无论案件大小,他从不放过任何一个细节。在办理的一起交通事故中,驾驶员王某驾驶轿车与一辆自行车发生交通事故,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认定王某负事故的全部责任。承办该案后,闫爽反复翻阅卷宗,又多次进行实地查看走访,发现案件存在诸多疑点,并无法排除被害人被其他车辆碾压的可能。在面对不批捕可能面对巨大压力的情况下,闫爽坚持依法办案,认为无法确定被害人系王某所撞致死,该责任认定书存在异议,不应作为证据使用,最终不批捕王某。在闫爽看来,检察官既是犯罪行为的追诉者,也是群众权益的保护者。

人们常说“法不容情”,但闫爽觉得,法律与温情并不冲突。“法律在强调惩罚的同时,更蕴含着一种温情,即便是一名死刑犯,我也有为他维护合法权利的责任。”闫爽说。“法理情兼顾,‘硬核’又温情。”这是同事对闫爽办案风格的评价。尤其是在办理未检案件时,闫爽总能感受到身为检察官和身为父母的双重使命。在办案中,闫爽积极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不断加大羁押必要性审查工作力度,对涉案未成年人羁押必要性审查建立评估说理机制,发现线索后及时着手调查取证,及时提出建议,与办案部门沟通,让法律洋溢着温情,也让“迷路”的孩子及时“回家”。踏实严谨、精益求精的工作作风之下,闫爽办理的“刘某羁押必要性审查案”及监督纠正“黄某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执行违法案”分别被省院评为十大精品案件。

记者采访当天,闫爽来到了高唐县三十里铺镇走访,联络乡村振兴检察联络员、网格员,收集法律监督案件线索,并现场提供法律咨询,他说:“基层检察院是检察系统中的‘神经末梢’,做的是贴近群众以及关乎民心、民生的工作。我们要重心下移、服务下倾,实现打击防范犯罪和服务群众并重,把人民群众的事当作自己的事,切切实实服务群众。”

一路走来,闫爽用自己的实际行动不断践行着自己的从检初心,“作为一名青年检察官,我要始终把人民放在最高位置,练就过硬的业务本领,担负起肩上的责任,以经得起时间考验的案件办理质量回应群众对司法公正的热切期盼。”闫爽说。

2023-09-07 1 1 聊城日报 content_38350.html 1 闫爽:以高质量案件办理回应群众期盼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