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生态环境部反馈我市拒不执行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措施企业的通报
2023年12月22日,我市启动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以来,生态环境部在我市持续开展监督帮扶检查,重点检查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措施落实情况。其间,帮助我市发现了部分企业拒不执行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措施。为发挥警示作用,强化举一反三,推动相关领域、行业全面整治提升,现将督导检查反馈的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山东省维斯德尔铝业有限责任公司:该公司应急响应措施为喷涂、固化、喷砂、电泳、固化、挤压工序停产。2023年12月22日12时启动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后,14时左右现场检查时,企业喷涂工序正在生产,未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措施。检查当天茌平区生态环境分局已责令该公司立即停产整改,并立案处罚。
山东福霖美家具有限公司:该公司应急响应措施为实木家具生产工序(切割、封边、打磨、喷漆工序)停产。现场检查企业监控历史记录,2023年12月22日12时启动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后,企业实木家具生产工序(切割、封边、打磨、喷漆工序)正常生产,未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措施。检查当天茌平区生态环境分局已对该企业主要生产设备进行了查封。
山东元建装配式建筑科技有限公司:该公司应急响应措施为轻钢生产线1套喷漆房停产。现场检查时,发现该公司喷漆房有未停产嫌疑,经调阅该公司钢结构装配车间的生产视频,发现该公司于12月23日13时51分至13时57分,生产车间喷漆工序进行了喷漆作业。检查当天阳谷县生态环境分局已对该企业主要生产设备进行了查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