冠县司法局

以法治之力筑牢权益“防护墙”

本报讯 (记者 马永伟 通讯员 赵玲玲) 畅通消费维权渠道,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是扩大消费、优化法治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也是为民服务、为民解忧,努力提高群众满意度的重要抓手。今年以来,冠县司法局积极践行和创新新时代枫桥经验,探索消费类矛盾化解机制,护航百姓“放心消费”。

市民王明(化名)于2022年买车时获赠一张政府消费券,价值2000元,他去某家电公司消费时,工作人员告诉他,再充值2000元,这张消费券可以不限期限,随时可以消费。于是,王明又充值2000元,家电公司也开了单据。2024年初,王明去消费时,家电公司却告知他消费券不能使用。王明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了侵害,由此和家电公司产生纠纷。

今年3月18日,王明来到冠县司法局清泉司法所请求调解。调解员左书君受理此案,耐心听完王明的诉求,对其情绪进行安慰和疏导。随后,左书君联系家电公司销售经理,向其了解相关情况,并对其讲解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相关规定。销售经理表示,此事是工作人员失误所致,王明的消费券可以正常使用。

“冠县司法局积极践行‘调解+普法’相结合,锚定消费纠纷,进行专题普法宣传。东古城、斜店等司法所利用‘法治进庙会’‘法治进集市’等活动,做好普法和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衔接配合,力争在源头预防和化解消费类纠纷,为营造有序、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激发消费活力提供助力。”冠县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刘建华表示。

2024-03-25 冠县司法局 1 1 聊城日报 content_47670.html 1 以法治之力筑牢权益“防护墙”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