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东昌府两个村(社区)通过“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复核
本报讯 (记者 王军豪) 今年1月,司法部、民政部印发了《关于2021年度“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复核工作情况的通报》,决定保留3802个村(社区)“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称号,撤销126个不符合“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标准村(社区)的“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称号。东昌府区古楼街道湖北社区、道口铺街道高马村作为基层民主法治建设的典型被列入保留名单。
据悉,司法部、民政部自2004年在全国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以来,共命名了八批“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对于促进农村基层民主法治建设发挥了积极作用。为强化动态管理,切实提升“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质量,司法部、民政部每两年对“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进行一次复核。
“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是基层民主法治建设的重要基础,是法治政府建设的有效载体,也是维护基层社会稳定的重要举措。近年来,东昌府区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加强法治乡村建设的意见》和《法治乡村建设三年行动方案(2020—2022)》,全力服务乡村振兴战略,不断提升基层普法和依法治理实效,扎实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活动。通过积极开展法律服务、人民调解和“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东昌府区提高了居民法律意识,促进了村(社区)和谐稳定,有力推动了基层民主法治建设的整体进步,促进了经济健康发展,提高了辖区群众的安全感和幸福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