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昌府区在全市率先启用行政应诉专用章

本报讯 (记者 王军豪) 为提升行政应诉工作效率,确保区人民政府应诉活动的顺利开展,2月9日,东昌府区人民政府在全市率先启用行政应诉专用章。

东昌府区人民政府行政应诉专用章加盖范围包括行政诉讼答辩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等涉及行政应诉工作内容的法律文书。在东昌府区人民政府行政应诉中,该专用章与东昌府区人民政府印章具有同等效力。根据东昌府区人民政府授权,东昌府区司法局负责该专用章的用印管理。

近年来,随着人民群众维权意识的显著提升和修正后的行政诉讼法的实施,政府行政应诉工作量不断加重。东昌府区人民政府积极应对,刻制并启用了行政应诉专用章。行政应诉专用章的启用,进一步简化了政府应诉工作程序,大幅度提高了工作效率,也表明了东昌府区人民政府自觉履行应诉义务、保障人民群众诉讼权益、推进依法行政的决心。

2022-02-21 1 1 聊城日报 content_5138.html 1 东昌府区在全市率先启用行政应诉专用章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