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生巷居民区搬迁无协议?
项目相关负责人:已列入棚户区改造计划
本报讯 (记者 张目伦) 3月1日,市民张先生致电党报热线2921234反映,他母亲住在东昌府区柳园街道新生巷居民区,去年8月搬迁,目前房屋已经拆除,却不清楚施工主体是谁,他母亲也未签订补偿协议。希望党报热线予以关注。
张先生说,3月1日上午,他发现有挖掘机进场施工。该地块一直没有招拍挂。房屋拆除的主体是政府部门还是开发商?他就此询问了东昌府区政府、柳园街道办事处及拆迁指挥部门,均未得到明确答复。此外,依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有关规定,实施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但是,他母亲腾空房子时并未签订补偿协议,房屋面积、补偿标准等内容均未填写。
3月1日下午,记者在该施工现场看到,一台设备正在喷雾降尘,一台挖掘机正在作业,工人们用绿色的盖布将挖出的一条条深浅不一的沟遮盖住。一名自称区政府工作人员的男子介绍,这是在为施工前的文物勘探工作做准备,需要清理掉地面上的建筑垃圾,露出下面的土层。此后,文物保护部门将进驻工地进行地表文物勘察。
3月2日,该项目拆迁指挥部门相关负责人表示,施工现场首先要进行平整,符合要求后交由土地管理部门进行招拍挂,然后再进行房屋建设等施工。该项目规划已通过,属于政府棚户区改造。当初这里是一片老旧平房,居住条件较差,居民通过市民热线等方式多次申请改造,政府经综合考虑,将其列入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