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第3号)

聊城市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会议,根据市监察委员会主任姜传政的提请,于2022年3月31日表决通过,决定任命:

肖德刚为聊城市监察委员会副主任;

高明印为聊城市监察委员会委员;

房芳为聊城市监察委员会委员;

綦勇为聊城市监察委员会委员;

免去:

张玉峰的聊城市监察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肖德刚的聊城市监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任国龙的聊城市监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刘协华的聊城市监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现予公告。

聊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2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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