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号)
聊城市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会议,根据市监察委员会主任姜传政的提请,于2022年3月31日表决通过,决定任命:
肖德刚为聊城市监察委员会副主任;
高明印为聊城市监察委员会委员;
房芳为聊城市监察委员会委员;
綦勇为聊城市监察委员会委员;
免去:
张玉峰的聊城市监察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肖德刚的聊城市监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任国龙的聊城市监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刘协华的聊城市监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现予公告。
聊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2年3月31日
聊城新闻网 2006-2022 版权所有 聊城日报社/聊城市政府新闻办公室 联合主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