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市强化民办职业技能培训机构监管
本报讯 (记者 陈金路) 8月20日,记者从聊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该局最近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民办职业技能培训机构监管工作的通知》,针对民办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存在的变更信息不备案、不按时年报、“僵尸机构”等乱象,将启动全面监管整治,9月15日前全市相关机构须完成集中备案。
此次监管整治源于部分机构的不规范运营:有的擅自变更名称、法人或办学地址却不备案;有的常年不参与年报统计,更有甚者无师资、无场地、无联系人,沦为“僵尸机构”,严重扰乱职业技能培训市场秩序。根据要求,所有民办职业技能培训机构需提交办学许可证、章程、从业人员信息、办学场地证明等8类材料,填写备案表后,按属地管理原则报送纸质版和电子版材料。市直机构报聊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建科,县(市、区)机构报当地人社部门。
通知明确,机构培训活动不得超出许可范围,承接政府补贴培训项目须按程序申请,重大影响活动须提前报备。许可证超期、材料造假、拒报年报等情形的机构,将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9月底向社会公开并抄送相关部门,此类机构将不得承接政府项目及开展社会化培训。
此次整治旨在规范市场秩序,保障学员权益。市民可关注后续异常名录公示,选择合规机构参与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