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市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召开
本报讯 (记者 江平波) 8月28日,聊城市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召开,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王彤宇出席会议。
与会人员集体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听取西藏自治区党委和政府工作汇报时的重要讲话精神。
会议听取审议并表决通过了聊城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听取了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关于《聊城市供热条例》审议结果的报告,审议并表决通过相关条例;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聊城市2025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聊城市2024年财政决算和2025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审查2024年市级决算并作出决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对聊城市2024年市级决算审查结果的报告暨2025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初审意见、市政府关于聊城市2024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聊城市2025年市级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审查相关议案并作出决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全市行政检察工作情况的报告。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黄河保护法》《山东省黄河保护条例》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市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关于全市行政检察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全市2025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调研报告、
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对聊城市2024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报告的初审意见、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对聊城市2025年市级预算调整方案的初审意见、市人大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委员会关于检查《聊城市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市人大民族侨务外事委员会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条例》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市政府关于《聊城市水环境保护条例》贯彻实施情况的书面报告、市政府关于《聊城市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贯彻实施情况的书面报告、市政府对《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山东省食品安全条例〉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和审议意见》办理情况的书面报告、市政府对《聊城市人大常委会关于乡村振兴专题询问的意见》办理情况的书面报告、市政府对《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和审议意见》办理情况的书面报告、市政府对《关于全市现代水网建设情况的调研报告》办理情况的书面报告、市政府对《关于全市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审议意见办理情况的书面报告、市政府对《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和审议意见》办理情况的书面报告、市政府对《关于全市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工作的调研报告》办理情况的书面报告。
会议听取审议并表决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
会议期间,王彤宇主持召开市人大常委会第64次主任会议,审议了相关议题。
刘国强、孙凌云、杨广平、马广朋、郭守印出席会议,刘昌松、刘延杰、贾富彬列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