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冀南红色文化对法治建设的意义
■ 韩蕾
在全面依法治国向纵深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日益完善的时代背景下,红色法治文化作为其重要组成部分,日益展现出独特的时代价值。位于鲁西地区的莘县,曾是冀南区党委所在地,抗日战争时期的大王寨镇杨庄村更是冀南抗日根据地的中心区域。这片红色热土上孕育的法治实践,不仅承载着厚重的革命历史记忆,更蕴含着“以人民为中心”的法治初心,为法治建设提供了宝贵的历史资源和精神滋养。
冀南边区的红色法治文化形成于烽火连天的革命岁月,熔铸着鲜明的人民立场、坚定的革命意志。当时,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冀南边区制定了一系列涉及土地改革、婚姻制度、司法审判等方面的法规政策,建立了初步的革命法制体系。这些法治实践不仅保障了根据地的社会秩序,维护了群众利益,还在极其艰苦的条件下践行了司法为民的理念,为我们党在局部执政时期的法治建设积累了重要经验。
穿越历史时空,冀南红色法治文化对今天的法治建设有着多重启示。首先,它提醒我们牢记法治为民的根本宗旨。当年边区司法工作者背着公文包走村串户的身影,与今天推行巡回审判、建设便民诉讼网络的理念一脉相承。法治建设必须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同时,它启示着我们注重法治与乡情民意的深度融合。边区司法实践之所以得到群众拥护,就在于其既坚守法治原则,又尊重民间习惯,实现了法理与情理的有机统一。这对我们今天推进法治社会建设具有重要借鉴意义——法治建设既要接天线又要接地气,要善于从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中汲取智慧。再者,它展现了法治创新的重要价值。冀南边区的法治实践是在极其困难的条件下开展的,但司法工作者没有因循守旧,而是大胆探索创新,创造了许多行之有效的法治实施方式。这种创新精神在今天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进程中同样珍贵,激励我们在法治轨道上不断推进实践创新、制度创新。
当前,在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引下,我们应将红色法治文化研究融入法治文化建设总体布局,加强对红色法治遗址、文献的保护利用,推动红色法治文化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促进红色法治文化与旅游、教育等产业深度融合,打造具有地方特色的法治文化品牌。
回望冀南边区那段光辉的法治实践,我们更加深刻认识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历史必然性和现实合理性。深入挖掘冀南红色法治文化的时代价值,必将为法治聊城建设注入深厚的历史底蕴和精神动力。
(2025年度聊城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习近平法治思想与法治聊城实践”专项课题阶段性研究成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