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建好用好法治宣传栏
■ 路子强
日前回农村老家,一位村民向笔者了解学习法律法规应该看什么书。考虑到实用性,笔者建议他阅读《法治日报》《山东法制报》等报纸,同时告诉他《聊城日报》也开设有法治专版。因为网上阅读无法留存,难以精读,笔者建议他订购相关报纸,《聊城日报》则可以从村委会获取。
笔者为这位村民的好学精神点赞,同时也认为,在广大农村还会有不少像他这样的人有知法、学法的需求。让这些村民都订购报纸不现实,因此笔者建议在基层设置法治宣传栏,张贴法治类的报纸,每天更换,潜移默化地提高群众的法治意识。
当前,我市不少地方建设了法治广场、法治一条街,甚至法治示范村等。不可否认的是,这些地方多是张贴一些“弘扬法治精神、树立法治观念”之类的口号,或者在石板上刻上一些诸如民法典、食品安全法条文等,口号往往数年不变,甚至有些条文有修订也得不到及时更新。另外,建设广场等工程耗资巨大,可谓“花钱多效果不甚理想”;而在村里群众经常聚集的地方安装一个宣传栏,放置几张报纸,则可以起到“花钱少效果好”的作用,是一个有效提升群众法治文化水平的好办法,也能为基层社会和谐打下良好基础。
2020年3月,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印发《关于加强法治乡村建设的意见》,要求到2035年,实现乡村法治可信赖、权利有保障、义务必履行、道德得遵守,乡风文明达到新高度,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基本实现现代化。可以说,加大乡村普法力度,既是依法治国的需要,也是群众的普遍愿望。
学法用法,依法办事,是乡风文明最好的体现。报纸刊登的新闻不拘于枯燥的条文,以案释法,通俗易懂,便于群众接受,在引导群众正确维权方面有独特作用。建在群众身边、报纸摆在眼前,这样接地气的乡村法治宣传栏应该有,而且应该多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