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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城仲裁委员会关于增聘仲裁员的公告

为适应新时代仲裁事业发展需求,优化仲裁员队伍结构,进一步提升本会在处理涉外争议和知识产权纠纷等方面的专业能力,聊城仲裁委员会现决定增聘部分仲裁员,专业方向限定为涉外仲裁与知识产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增聘专业方向与资质要求

本次增聘聚焦以下两个专业领域,申请人除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规定的法定条件、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公道正派、勤勉尽责外,还应满足以下特定方向的专业资质要求:

涉外仲裁方向:精通至少一门外语,能够作为工作语言熟练运用于仲裁程序;熟悉国际商事规则、国际贸易惯例及相关国际条约;具有处理跨境争议的仲裁实务经验。

知识产权方向:在专利、商标、著作权、商业秘密、技术合同等知识产权领域具有深厚的理论功底和丰富的实务经验;熟悉知识产权相关法律法规及司法实践;能够高效、专业地处理知识产权纠纷。

二、聘期与履职要求

本次增聘的仲裁员聘期与第五届聊城仲裁委员会任期相同。受聘仲裁员应遵守本会章程、仲裁规则、仲裁员管理办法及办案规范,能够保证必要的时间和精力参与案件审理、业务培训及相关活动,秉持公正、高效、廉洁的原则办理仲裁案件。

三、报名方式与选聘程序

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2月12日。

报名材料:请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填写《聊城仲裁委员会仲裁员申请表》(可在本会官网www.lcac.org.cn下载),并连同身份证明、学历证明、法律职业资格或相关职称证书,以及能够证明符合本次增聘专业方向要求的从业经历、专业能力及主要仲裁实务经验的相关材料扫描件一并提交。

提交方式:请将报名材料电子版发送至本会联络科公务信箱:lczcbllk@lc.shandong.cn。或可将纸质材料邮寄至:聊城市昌润南路8号市直机关昌润南路8号办公区A座1209室,聊城仲裁委员会办公室联络科(邮编:252000)。

选聘程序:本会将严格按照《仲裁法》及本会相关规定,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核、必要考察,最终由本会会议研究决定聘任名单,并按规定向社会公布。

四、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635-8282068

联系人:唐楠、李可

特此公告。

聊城仲裁委员会

2026年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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