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赋能国企全面从严治党实践路径研究
■ 王百岩
国有企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物质基础和政治基础,全面从严治党是国企行稳致远的根本保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为新时代主流价值体系,蕴含廉洁、公正、诚信、担当的价值内核,与国企全面从严治党在目标导向、治理逻辑、实践要求上高度契合,形成深度耦合关系。
体现在价值目标上的耦合:国家层面富强、文明、和谐的价值追求,与国企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使命高度统一。体现在治理准则上的耦合:社会层面公正、法治、诚信的价值理念是国企全面从严治党的核心标尺,要求国企严格依规治党、依法治企,规范决策流程、权力运行和经营行为。体现在行为实践上的耦合:公民层面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的价值规范是党员干部修身律己的基本遵循。爱国对应国企干部的家国情怀与国企担当,杜绝以权谋私、损害企业和国家利益;敬业要求干部履职尽责、务实担当,整治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题;诚信友善涵养清正廉洁、团结务实的工作作风,推动形成风清气正的干事氛围,实现从严管党治党从制度约束向思想自觉延伸。
然而,现实中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赋能国企全面从严治党仍然存在困境。比如,思想认知存在偏差,价值党建呈现“两张皮”现象。日常党建工作重制度执行、轻思想塑造,重整改整治、轻价值培育,导致价值引领与从严治党、廉洁治理相互割裂,难以从根源上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融合机制不够健全,缺乏制度化耦合载体。廉洁教育、主题学习多停留在会议宣讲、展板宣传层面,缺乏贴合国企经营决策、项目审批、资金使用、招标采购等关键廉政风险点的场景化价值引导,柔性价值约束难以转化为刚性治理效能。廉洁文化培育薄弱,价值浸润力度不足。对党员干部的价值教化多集中在集中教育,常态化的价值浸润不足,部分干部存在重业务、轻党建、轻修身的思维,特权思想、侥幸心理尚未彻底根除,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压力较大。
立足二者耦合机理,针对现存实践困境,需坚持价值铸魂、制度固本、文化润心、机制护航,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全方位、深层次融入国企全面从严治党全过程,构建“价值引领+制度约束+文化浸润+场景嵌入”的立体化治党格局。
第一,深化思想铸魂,筑牢从严治党价值根基。坚持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学习纳入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党支部“三会一课”、党员教育培训核心内容,将公正、法治、诚信、清廉等价值内涵与党章党规、党纪条例学习深度融合。引导国企党员干部树立正确权力观、政绩观、事业观,摒弃特权思想、侥幸心理,从思想根源上杜绝腐败滋生,实现从“被动守纪”向“主动自律”转变,夯实全面从严治党思想基础。
第二,健全耦合机制,推动价值理念制度化落地。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国企党建责任制和党风廉政建设体系,把诚信经营、公正用权、廉洁自律、担当尽责等价值要求,嵌入干部选拔任用、日常监督考核、廉政风险防控、评优评先全流程。针对项目投资、物资采购、资金拨付、人事任免等关键风险岗位,建立价值导向的廉洁约束机制,将价值失范行为纳入监督问责范畴,实现软性价值理念与刚性治党制度深度耦合。
第三,聚焦关键风险岗位,推动价值准则场景化落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从严治党,不能停留于抽象倡导,必须在国企经营管理的关键风险节点上实现“看得见、摸得着、用得上”的场景化转化。一是编制岗位廉洁行为指南。针对项目审批、招标采购、资金拨付、资产处置、人事任免等高风险岗位,将“公正”细化为评审标准不得倾向特定对象、资源分配须经集体决策;将“诚信”具象化为经营数据不得造假、合同履约不得欺诈、关联交易须如实披露;将“法治”转化为重大决策须经合规审查、境外经营须遵守当地法律与国际规则。使不同岗位的干部职工对本职工作所对应的价值底线一目了然。二是建立关键决策价值评估机制。在“三重一大”决策流程中嵌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前置审查环节,凡涉及重大投资、对外合作、资产重组等事项,除常规经济效益评估外,须同步进行“廉洁风险+价值合规”双评估,重点审查是否存在利益输送通道、是否存在损害国家或集体利益的潜在安排,从决策源头阻断价值失范风险。三是推行关键节点常态化价值提醒。针对元旦春节、项目招投标季、干部提拔任用期等廉洁风险高发节点,实施“节点前预警、节点中跟踪、节点后复盘”的闭环管理,将价值提醒嵌入业务流程而非游离于业务之外,实现“业务流”与“价值流”同频共振。
第四,培育廉洁文化,营造风清气正政治生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内核打造国企特色廉洁文化,将诚信、公正、法治价值融入企业廉洁文化建设,开展常态化廉洁教育、家风建设、典型警示活动。挖掘国企清廉典型、实干先锋先进事迹,发挥榜样示范引领作用,同时常态化开展警示教育,以案明纪、以案促改。破除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整治庸懒散拖作风问题,培育崇廉尚洁、务实担当、诚信守法的企业政治生态。
第五,强化监督考评,构建长效治理闭环。完善全面从严治党考核评价体系,增设价值践行、作风建设、廉洁操守等软性评价指标,实现制度考核与价值评价相结合。建立常态化监督机制,将干部日常价值表现、岗位作风、廉洁自律情况纳入日常督查,做到严管与厚爱结合、约束与激励并重。通过正向激励与反向约束双向发力,激发党员干部修身律己、廉洁履职的内生动力,推动国企全面从严治党常态化、长效化、精细化。(作者单位:聊城市传媒集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