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8日下午,在市城区东昌路与花园路交叉口,有人在车流中趁着车主等红灯的机会兜售气球。汽车发动时,兜售气球者在车流中穿梭,现场险象环生。
交警提醒,在车行道内兜售(发送)物品属于违法行为,此举既不文明,更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
(本报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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