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法治思维推动乡村全面振兴

■ 王同章

乡村振兴,法治先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建设、关于乡村振兴的系列重要论述,意蕴深厚、博大精深,为新时代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提供了根本遵循。市农业农村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将法治思维贯穿全过程各领域,努力推动聊城乡村实现全面振兴。

坚持以法治服务保障乡村振兴。2021年6月1日,我国第一部直接以乡村振兴命名的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正式施行,标志着全面推进乡村振兴迈入有法可依、依法实施的新阶段。2021年7月1日,《山东省乡村振兴促进条例》正式施行,为打造乡村振兴齐鲁样板提供坚实法治保障。市农业农村局采取党组学习、专项培训、专题讲座、普法考试等多种形式,广泛开展“一法一条例”法治宣传活动,努力做到入脑入心、见行见效。建立健全乡村振兴专班推进机制,在乡村振兴领域率先实施“蓝黄红牌”考核,创新开展遍访找问题、解剖找症结、挂牌促整改“三步工作法”,有力推动了“一法一条例”在聊城落地生根、开花结果。

坚持以法治服务保障产业发展。市农业农村局坚定扛牢保障粮食等重要农产品稳产保供政治责任,持续推动乡村产业转型升级、高质发展。围绕保障粮食安全、种业和耕地、农业产业发展、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农业资源环境保护、农产品质量安全等重点领域,制发全市第一个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清单,建立18项农业执法制度,探索构建行刑衔接、执法监管配合机制。以法治思维破解禁捕鱼难题,在全省率先将可视锚鱼器列入禁用捕鱼设备,得到省农业农村厅肯定和推广。创新开展一县一月一实务案例“讲”“评”、最美农业执法人评选、素质能力提升竞赛等执法练兵活动,全市农业执法人员素质明显提升。多个执法案例入选省农业农村厅优秀案例,全省农业农村系统法治工作推进会在聊城召开,现场观摩我市案例讲评活动。深入推进农业综合执法改革,代表山东省参加省际交叉互评,典型做法受到农业农村部通报表扬。市农业综合执法支队被命名为“全国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示范窗口”。

坚持以法治服务保障发展环境。思想是行动的先导,理论是行动的指南。市农业农村局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建立健全集体学法制度,持续培树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法治意识,机关干部办事依法、遇事找法、化解矛盾靠法、解决问题用法的法治思维加速形成。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审查、行政复议答复、规范性文件清理、权责清单管理等法定程序,积极主动接受群众和社会法治监督。健全“双随机、一公开”市场监管机制,全面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互联网+监管”覆盖率、及时率稳定达到100%。建立市场主体轻微违法行为容错纠错机制,72项违法行为纳入“免罚”清单。深入推进“减证便民”,印发6项证明事项实施清单,18项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全部实现全程网办与“零跑腿”办件,即办事项占比达到77.8%,办理时限压缩比例达到92.3%,进一步打造了法治便民的营商环境。

(作者系市委副秘书长、市农业农村局局长、市乡村振兴局局长)

2022-12-20 1 1 聊城日报 content_23038.html 1 以法治思维推动乡村全面振兴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