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阿县人民法院

“砺剑”出击维护胜诉权益

本报讯 (通讯员 王希玉 苗纪虎) “欠钱不还还打人,调解后拒不履行还款义务,这在道德和法律层面都是不被允许的。这次搜查行动,是我院开展‘砺剑东阿’专项执行行动的具体措施之一。”12月16日,东阿县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唐明说。

不久前,东阿县人民法院在“砺剑东阿”专项执行行动中采取搜查强制措施,成功执结一起身体权纠纷案件,维护了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原来,当事人戴某某借钱给陈某某,后陈某某一直不予归还,且通过电话辱骂戴某某。戴某某因气不过,便回骂陈某某,而陈某某将戴某某打伤。为此,戴某某住院治疗,医疗费、误工费共27000元。在法院主持下,当事人双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由陈某某给付戴某某20000元,其他不再追究。事后,陈某某拒不履行调解书确定的给付义务。

案件进入执行阶段后,被执行人陈某某仍不履行给付义务。该院通过网络查控和线下查控,均未查询到陈某某可供执行的财产,而申请执行人戴某某向法院表示怀疑陈某某可能隐匿财产。为此,该院执行局决定开展一次突击搜查行动。

11月28日早晨6时,天还未亮,该院执行干警在党组成员唐明、专委张文辉的带领下开展“砺剑东阿”专项执行行动,第一站就到达被执行人陈某某家中,在向陈某某宣读完由院长签发的搜查令后,便开始了搜查行动。与此同时,唐明积极对陈某某释法明理,讲清利害关系,耐心进行引导教育。陈某某的心理防线不断瓦解,提出要主动还款。

“我错了,我还钱。”被执行人陈某某在执行现场低头忏悔,并当即给付20000元案款,最终完成了在本案中应尽的法律义务。至此,这起身体权纠纷案件顺利执行完毕。

2022-12-20 东阿县人民法院 1 1 聊城日报 content_23039.html 1 “砺剑”出击维护胜诉权益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