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 全面推行林长制,是生态文明领域的一项重大制度创新。2019年以来,按照省委、省政府要求,聊城市在全市范围内全面推行林长制,积极构建由各级党政主要领导任林长,全面负责相应行政区域内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的管理机制,建立了市、县、乡、村四级林长组织体系,形成了“组织在市、责任在县、运行在乡、管护在村”的责任体系。在第45个植树节到来之际,本报推出“我和我的林”特别报道,聚焦部分林长严格资源保护、增加生态福祉、助推聊城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的典型事迹。敬请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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