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山东省东阿县人民法院公告
(2023)鲁1524破2号
山东迈格派玻璃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全体职工:
2023年8月16日,本院受理山东迈格派玻璃有限公司清算组对山东迈格派玻璃有限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2023年8月17 日,本院作出(2023)鲁1524破2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宣告山东迈格派玻璃有限公司破产。并指定天津中审联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聊城分所担任山东迈格派玻璃有限公司管理人。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之规定,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自案件受理之日起停止清偿债务,债务人对个别债权人的债务清偿无效。
二、任何人不得隐瞒、私分、哄抢、转移或无偿转让企业财产;不得非正常压价出售财产;不得对无财产担保的债务提供财产担保;不得对未到期债务提前清偿;不得放弃债权;不得虚构债务或者承认不真实的债务。
三、自本院受理破产申请的裁定送达之日起至破产程序终结之日,山东迈格派玻璃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财务管理人员及其他经营管理人员承担下列义务:1.妥善保存其占有和管理的财产、印章和账簿、文书等资料;2.根据本院及企业管理人的要求进行工作,并如实回答询问;3.列席债权人会议并如实回答债权人的询问;4.未经本院许可,不得离开住所地;5.不得新任其他企业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四、管理人接管破产企业时,山东迈格派玻璃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应向管理人办理移交手续,并答复有关财务及业务等问题的询问。
五、山东迈格派玻璃有限公司的职工若有拖欠企业债务或持有企业财产的,应当向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
六、若违反本公告,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东阿县人民法院
2023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