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聚新乡贤力量 助推乡村社会治理

■ 燕华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培育富有地方特色和时代精神的新乡贤文化,发挥其在乡村治理中的积极作用。”新乡贤因为德行好、能力强、声望高,且愿意为乡村社会发展贡献力量,成为乡村社会治理的重要参与者,有效提升了乡村社会治理效能。

干群之间沟通的助推力量。在社会转型期,群众利益需求逐渐多元化,致使乡村社会治理工作任务异常繁重,许多乡镇陷入有效工作力量不足的境遇。新乡贤因为见多识广、掌握政策、熟悉乡情、联系广泛的优势,能够获得大多数群众的认可,成为群众的贴心人。他们活跃在基层,听民声、纾民怨、解民忧,并通过街道综治中心与多部门无缝对接,促成了基层政府、新村“两委”、网格村村民及乡村社会组织的多元协同共治局面,拓宽了基层协商的民主渠道,有利于乡村社会治理主体在同一平台上良性互动,为完善乡村治理体系提供了有益的治理选择。

乡村社会和谐的调解力量。伴随着城镇化进程不断加速,乡村社会各类矛盾多发频发。与此同时,乡村法治力量不足、村民法治意识淡薄,尤其是年龄偏大的中老年群体在处理宅基地所有权、耕地边界、代际矛盾等事务时,往往既不知道其中的法律依据,也不愿意听取法律援助的建议,而是习惯于利用各种风俗、伦理与人情来解决问题。这就使得新乡贤有了发挥作用的空间,他们了解村庄的发展演变、熟悉村规民约,依托柔性治理方式,利用既有的经验消除误解、化解纠纷,逐渐将大事化小,小事化了,还能起到疏导村民心理问题的疗愈作用,有利于农村社会的和谐稳定。

文明乡风培育的示范力量。文明乡风建设是一项复杂艰巨的任务,伴随乡村振兴全过程。新乡贤因为具备崇德向善的精神特质、积极进取的拼搏意志、敢闯敢为的勇气担当,赢得村民的尊重和信任。他们通过与村民在田间地头交流、串门聊天,了解村民对文明家庭、文明村镇的创建以及“好婆婆、好媳妇”评选的意见与要求,有效整合村民的诉求表达。引导村民抵制陈规陋习、树立文明风尚,为推动乡村社会形成充满活力、和谐有序的善治格局作出了贡献。

乡土传统文化的传承力量。乡土文化是中华民族得以繁衍发展的精神寄托和智慧结晶,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新乡贤作为乡村社会的精英,既熟悉乡土文化的价值内核,又代表着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他们通过推动乡土文化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相结合,有力促进了传统乡土文化的赓续弘扬,增加农民的乡村归属感和文化自信,起到凝聚人心的作用,为乡村社会治理培根铸魂。

[作者单位:中共聊城市委党校,本文系2023年度聊城市社科规划课题阶段性成果(课题编号:NDYB2023044)]

2023-09-06 1 1 聊城日报 content_38290.html 1 汇聚新乡贤力量 助推乡村社会治理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