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伤心之地”变为“第二故乡”

■ 念以新

1989年我来到东昌府区人民检察院工作,一进院就给白云同志当助手,我是伴随着“白云热线”的开通并与之共同成长的。20年来,我们共接听服务电话41000多个,化解社会矛盾7500多件,为民办实事1800多件,但有一件事,现在回想起来,内心依然无法平静。

去年秋天,我们院微信公众号后台收到了这样一条留言:“向尊敬的孙检察长表示最真挚的祝福,看到孙检察长在人民大会堂的留影,就看到了正义的力量!聊城是我的第二故乡,很幸运能够见到孙检察长,在我们心中,您永远是最值得我们学习和尊重的检察官。”

这是网友“Nikki晴”在一篇关于我院荣获全国“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称号的新闻报道下留的一段话。看着这段留言,我的思绪不由自主地跳回到2021年3月25日清晨。

那天我刚到院里,就接到通知并赶到孙吉祥检察长的办公室,检察长递给我一封信,我阅读着来信内容,心情愈加复杂……

信中反映,一名来自甘肃省天水市的贫困大学生小晴,在聊城读大学期间被一辆电动三轮车撞成重伤,肇事者被法院判刑后,小晴的20万元赔偿款一直未执行。此时,交警部门起诉小晴,要求其返还用于事故急救的5万元道路救助基金。自己被撞成重伤,赔偿款还没有拿到,却要返还5万元道路救助基金,小晴怎么也想不通。字里行间表露出对东昌府区乃至整个聊城市执法司法环境的怀疑。

看完信后,孙吉祥检察长询问我有何意见,我回答:“老百姓的事就是天大的事,我们要第一时间查明真相,消除误解。”案情就是命令,孙吉祥检察长立即指派我与“白云热线为民驿站”工作人员调阅原审民事卷宗及关联的刑事和执行案卷进行全面审查。

经审查查明,该案肇事者王某系70多岁的老农,经济状况较差,赔偿款的执行困难重重。救助基金管理机构在事故发生后,第一时间为小晴垫付了抢救费,使她得到了基本的抢救治疗。救助基金管理机构在垫付救助金后,有权依法进行追偿。但我们发现,小晴不是被追偿的适格主体,其在未获得实际赔偿的情况下,原审判决认定由被害人小晴返还抢救费用,属于认定事实不清、适用法律错误。于是我们对起诉小晴返还垫付抢救费用的案件开展民事检察监督。根据法律规定,依法向原审法院提出再审检察建议,再审程序启动后,原审原告撤回对小晴的诉讼请求,法院裁定准许原告撤诉,原错误判决被撤销,小晴的合法利益得到了维护。

在办案过程中,我们还了解到,小晴出生在甘肃省天水市麦积区一个普通农村家庭,一家五口全靠父亲一人打工维持生计,弟弟还在读高中,为了救治小晴,生活陷入困境,为此,小晴还一度患上了抑郁症。我丝毫不敢懈怠,马上向孙吉祥检察长作了汇报。

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人民群众有困难、有需求,检察机关就要敢担当、敢作为。得知小晴的困难情况后,孙吉祥检察长指示我们启动司法救助程序,帮助小晴申请了司法救助金5万元;以远程视频的方式对小晴进行心理疏导,帮助其缓解病症;协调当地相关部门对小晴在就业、民政救助等领域开展帮扶措施。通过“督促执行、法律监督、现金救助、心理辅导、多渠道帮扶”五措并举,彻底解决了小晴的后顾之忧。

此外,还有一个芥蒂一直萦绕在我们心头。那封对聊城执法司法环境存有误解的来信,深深刻在每个办案人员的心里。“一定要化解小晴对聊城执法司法机关的误解,不能让聊城成为孩子一生的伤心地。”我暗自下定决心,并再次向孙吉祥检察长说明情况。孙吉祥检察长将“白云热线”工作人员召集起来,集思广益,会商研判。大家觉得,或许只有当面解释清楚,积极与当地检察机关对接,做好小晴的后续帮扶工作,才能彻底解开其对聊城执法司法的心结。为此,2021年6月3日凌晨4时许,孙吉祥检察长带领我踏上前往甘肃省天水市的列车。

当我们来到小晴面前,亲手送上救助金时,小晴已激动得泣不成声。在当地检察院机关的努力配合下,还帮助小晴解决了助学贷款和就业等问题。临别时,小晴拉着我们的手迟迟不愿放开,一直送了很远很远……

在返程的火车上,小晴发来了一条微信:“检察官叔叔你们好,非常感谢你们亲自来到甘肃给我送司法救助,你们带来的不仅是一笔钱款,更是光明和信心,我一定努力走出阴霾,不辜负你们的期望!”我们相视无言,嘴角扬起了幸福的弧度……

2022年8月30日,党中央、国务院授予东昌府区人民检察院全国“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称号。在上一条留言四个小时后,小晴又发来一条信息:“向聊城市东昌府区人民检察院全体工作人员送上最真挚的祝贺:正是您们的正义执法,为我们普通百姓带来生的希望,为我们永远主持正义,永远感谢您们的付出!我也坚信,正义会迟到,但永远不会缺席!”

2023-12-25 1 1 聊城日报 content_43438.html 1 “伤心之地”变为“第二故乡”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