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她”权益 守护“半边天”

■ 刘明信

“发展离不开妇女,发展要惠及包括妇女在内的全体人民。”习近平总书记十分重视我国妇女事业发展,就推动妇女事业发展发表了一系列重要论述,为做好新时代妇女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

俗话说,妇女能顶“半边天”,保障妇女权益是社会文明进步的一项重要标志。妇女是推动社会发展和社会进步的不容忽视的力量,依法保护妇女合法权益,提高妇女地位,发挥妇女作用,推动妇女事业高质量发展,对于提升经济活力和社会生产力具有深远意义。

保障妇女各项权益,不断促进妇女全面发展,要始终坚持妇女“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的立场。要落实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让妇女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和家庭生活等各方面享有同男子平等的权利。在自身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要鼓励和引导妇女理性维权,以法律武器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妇女是家庭核心,妇女健康不仅关乎自身及家庭幸福,而且还关乎人口繁衍及社会进步。当前,我国老龄化日益严重,出生人口持续下降,在这样的严峻形势下,“关爱妇女,保护母亲”,保障好妇女健康至关重要。2016年印发的《“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提出,要解决好妇女等重点人群的健康问题。2021年出台的《中国妇女发展纲要(2021—2030年)》更是将“妇女与健康”确定为首要关注领域。

创造公平就业环境,切实保障妇女的劳动权益。妇女合法就业权益包括平等就业、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同工同酬、机会均等以及妇女在经期、孕期、产期、哺乳期所应受到的特殊保护。用人单位要根据妇女特点,依法保护妇女在工作和劳动时的安全、健康以及休息的权利。

在完善妇女人身和人格权益方面,需要做一系列细致的工作。比如,医疗机构开展有关医疗活动时应当尊重妇女本人意愿,禁止进行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针对妇女群体开展有益的医学科普,反对家庭暴力等等。这些涉及方方面面的具体工作做好做扎实,对于提高妇女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能够发挥独特作用。

既要重视法律对妇女权益的保护,也要重视妇女的自我保护。法律能够保障妇女获得与男子平等的社会地位和权利,但是女性也需要做到自我解放。妇女要树立自尊、自立、自信的意识,不管是在情感上还是在精神上,都要有独立、自强意识。妇女还要积极参与各种社会活动,通过自己的努力获得社会的认可。

加大宣传教育力度,提高妇女权益保障意识。要加强对有关保护妇女权益方面法律法规的宣传和学习,在全社会营造保障妇女权益的良好氛围,让重视妇女、尊重妇女、关爱妇女逐渐成为公民素养和良好的社会风尚。

妇女事业是“家事”,更是“国事”。切实保障妇女权益,不仅关乎妇女自身发展,而且关乎家庭和睦、社会和谐乃至国家发展、民族进步。令人欣喜的是,巾帼奋进正成为聊城大地一道亮丽的风景线。

〔作者单位:聊城市人民医院,本文系2024年聊城市社科联“妇女儿童事业高质量发展研究”专项课题阶段性研究成果(课题编号:ZXKT2024256)〕

2024-08-13 1 1 聊城日报 content_55803.html 1 保障“她”权益 守护“半边天”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