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意志意识形态》 中的马克思自由观
■ 庞荣昌
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马克思阐述了自由观的核心思想。马克思科学自由观既以唯物史观为坚实的理论基础,又时刻体现着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实践性、科学性、革命性、阶级性的特点。
只有在共产主义社会中才能拥有真正的自由。“要消灭异化和人奴役人的现象,只能靠个人重新驾驭这些异化了的物的力量,而这没有集体是不可能的,只有在集体中才能有个人的自由。”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集体”被马克思用于指代“共产主义社会”,作为真实的集体与“冒充的集体”(国家)相对。革命无产者作为个人只有在集体中才能自由地进行联合,“这种联合把个人的自由发展和运动的条件置于他们的控制之下”。通过联合,无产者消灭了分工与私有制,实现共产主义。在真实的集体中,人们可以占有生产力总和,支配自己的活动和物质生产资料,自由地发展个性,成为全面发展的有个性的自由的个人。
共产主义社会个人的真实自由表现在:自发分工转变为自愿分工,劳动转变为自主活动的肯定形式。南开大学哲学系教授王南湜认为,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物质生产领域或物质实践活动仍然被视为人的全面发展实现的主要领域”。在资本主义社会,劳动是自主活动的否定形式;在共产主义社会,劳动转变为自主活动的肯定形式,自主活动同物质生活一致。同时,马克思将与自然分工相对的自愿分工作为对未来社会人的全面自由发展的构想。共产主义社会中的分工是自愿分工,社会活动不被固定化,人们可以自由决定其活动范围。在社会调节生产的前提下,每个人可以在任何部门自由地发展,“上午打猎,下午捕鱼,傍晚从事畜牧,晚饭后从事批判”。
既然只有在共产主义社会中现实的个人才能实现彻底的自由,那么实现自由的途径,即,实现共产主义的途径对于马克思构建科学自由观就变得尤为重要。
马克思认为,在当前的资本主义社会中社会矛盾已变得格外尖锐,异化现象越来越严重。要想消除异化,实现人的自由,重新驾驭物的力量,就要消灭分工。马克思认为,“全部的问题都在于使现存世界革命化,实际地反对和改变事物的现状”。革命是解决问题的途径,然而并不是任何一种革命、任何一种运动都可以彻底消灭分工,只有由一无所有的无产者发起以实现彻底的人类解放为使命的共产主义革命才能做到。并且马克思坚持,不可避免的共产主义革命本身就是个人自由发展的共同条件。也就是说,现实的个人自由,本身就要以共产主义革命为实现条件。唯有无产者在革命中联合起来,控制个人自由发展和运动的条件,在高度发展和普遍交往的基础上建立起新的联合体,个人才能在集体中实现自由。
实现自由不仅需要现实的革命运动,还需要具备革命意识。马克思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指出,无产者自身已经意识到他们的个性和强加于他的生存条件即劳动之间的矛盾,对自身的处境已经有了一定的认识。只有意识到不自由的根源,意识到雇佣劳动对自身个性发展的束缚,意识到为了实现自由而全面的发展必须通过革命的方式消灭至今所有的生存条件,才能从社会意识和社会存在方面真正解放自己,获得自由。
(作者单位:中共临清市委党校,本文系2024年度聊城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文化传承发展研究”专项课题成果,课题编号:ZXKT20241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