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制度建设为主线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
■ 李营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强调,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要总结和运用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新时代全面深化改革的宝贵经验,并提出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要贯彻“六个坚持”的重大原则,其中包括坚持以制度建设为主线。深刻理解把握这一重大原则,对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具有重要意义。
坚持以制度建设为主线,是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总目标的题中之义。制度与治理,是决定一个国家性质和竞争力的根本问题。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指出,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是继续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前一句确定了根本方向,要求始终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不动摇,既不走封闭僵化的老路,也不走改旗易帜的邪路;后一句确定了在根本方向指引下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鲜明指向。由此可见,治理国家,制度具有根本性、全局性、长远性作用。国家制度是国家治理的根本依据,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是国家的制度和制度执行能力的集中体现。只有坚持以制度建设为主线,不断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才能使制度优势不断彰显,并更好转化为国家治理效能。
坚持以制度建设为主线,是实现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总目标的现实需要。从实践来看,一方面,经过长期探索,我国改革开放走过波澜壮阔的历程,积累了宝贵经验,有必要把这些好的探索、经验加以总结提炼,并用制度的形式固定下来。另一方面,随着改革的推进,一些深层次体制机制问题和利益固化的藩篱日益显现,对改革顶层设计的要求更高,对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要求更强,相应地建章立制、构建体系的任务更重。与此相对应,一些领域还存在制度之间衔接不够、协同不够的问题,一些领域的制度不适应新质生产力发展要求的问题,一些领域的制度呈现“空转”状态。破解这些问题,需要更加注重系统集成,提升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制度建设的质量。
坚持以制度建设为主线,既要注重制度建设,又要重视制度执行。一套成熟的、成功的制度体系,从来不是静止的、一成不变的,而是和具体实际相结合,并能够根据具体实际的发展变化而加以发展和完善。不断健全已有制度,在新领域新实践推进制度创新、填补制度空白是强化制度保障的重要前提。但是,我们还必须清醒地认识到,制度建设固然重要,但是更加重要的是制度的落实和实施,即制度的执行力。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要强化制度执行力,加强制度执行的监督,切实把我国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因此,在强化制度建设的过程中,不能只停留在构建制度的层面上,不能只满足于制度的文本形式和“制度上墙”,更应该追求制度的执行和制度执行的成效。再多的制度,如果不能得到真正的执行,也是无效的制度。而无效的制度,除了增加社会运行的成本,恶化社会的风气,降低制度的权威之外,并不会为现代化社会建设带来正向发展。
相比过去,新时代改革开放具有许多新的内涵和特点,其中很重要的一点就是制度建设分量更重。新时代谋划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也必须把制度建设摆到更加突出的位置,着力破解深层次体制机制障碍和结构性矛盾,为中国式现代化提供强大动力和制度保障。
(作者单位:中共聊城市委党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