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守正创新中提升法治文化传播质效

■ 王巧玲

习近平文化思想作为马克思主义文化理论中国化时代化的创新成果,具有“明体达用、体用贯通”的鲜明理论特质和实践要求,深刻体现了理论与实践、认识论与方法论的辩证统一,为新时代法治文化建设提供了根本遵循。在法治文化与日常实践的紧密结合中达成体用贯通,深刻把握这一方法论的本质要求,是实现法治文化从知到行有效转化的关键。

提升法治文化传播效能,首要在于站稳人民立场,激发主体力量。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关键在于激发人民群众的主体性和创造力。一要建强用好基层法治骨干队伍。充分发挥“法律明白人”植根基层、贴近群众的独特优势,通过言传身教和案例解析,使其成为群众身边可信赖的法治传播者和实践带头人,打通法治文化抵达基层的“最后一公里”。二要激励群众参与法治实践。积极畅通参与渠道,完善激励机制,引导城乡居民深度参与社区法治文化景观营造、法治文艺创作、基层治理规则协商等实践活动,让群众在亲身参与环境塑造和规则制定的过程中深化法治认同、贡献治理智慧,实现从“被动接受”向“主动参与”的转变。三要汲取基层法治创新智慧。在推动法治话语生活化转化和传播载体创新的过程中,坚持眼睛向下,善于发现、总结、推广基层群众在法治实践中探索形成的鲜活经验和有效做法,将其及时转化为法治文化传播的丰富资源和创新动力。这一以人民为主体的共创共享路径,生动体现了“明体”与“达用”在主体层面的深度贯通。

在激发人民主体力量的同时,法治文化传播还需深刻把握“守正创新”的智慧,实现“明体”与“达用”在实践层面的深度贯通。“守正”是前提,必须毫不动摇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根本立场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维护国家法治权威和意识形态安全。“创新”是动力,要深入践行“两个结合”,特别是“第二个结合”,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的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探索契合时代脉搏、贴近群众需求的法治文化表达与传播方式。例如,聊城市将法治元素巧妙融入剪纸、葫芦烙画等非遗代表性项目,在传承优秀传统文化中赋予法治文化新的表达载体,既守住了文化根脉之“正”,又创出了传播形式之“新”。另外,临沂市依托红色资源,打造“红色+法治”宣传阵地,实现了革命精神弘扬与法治文化培育的有机融合;济宁市积极运用短视频等新媒体形式普及法律知识,实现法律条文的生活化、现代化表达。

站稳人民立场是根本指针,守正创新是活力源泉,持续深化以人民为中心的共创共享传播路径,在坚守文化根脉与时代创新中不断拓展法治文化传播的生活场景、时代表达与融合深度,是有效提升法治文化培育效能的必由之路,这不仅是破解当前传播困境的关键举措,更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的内在要求。

(作者单位:聊城大学,本文系2025年度聊城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习近平文化思想研究”专项课题阶段性成果,课题编号:ZXKT20250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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