冠县
精准监督促养老服务提质效
本报讯 (记者 朱海波 通讯员 武敏 许淑慧) “优惠政策落实以后,我们每年的运营成本能节省7500元,我计划用这些钱改善养老设施,让老人住得更舒心!”9月8日,面对回访的冠县纪检监察干部,贾镇卫生院养老机构负责人胡观鹏高兴地说。
今年5月,冠县纪委监委派驻第五纪检监察组在开展养老服务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中发现,贾镇卫生院养老机构自2023年11月运营以来,由于未及时申请,一直按商业标准缴纳取暖燃气费和水费,实际执行的取暖燃气单价和用水单价分别超出优惠标准0.74元/立方米、0.58元/立方米,增加了养老机构的运营成本。
派驻组立即督促县民政局积极对接供气、供水企业,协助养老机构完成信息核验、资格确认等手续。不到3个月的时间,该养老机构用气、用水成功享受居民价格优惠政策,同时,派驻组督促县民政局会同县发改局,针对全县7家养老服务机构执行的水电气暖居民优惠价格政策情况进行摸底排查,推动新华康复医养院的用水、用热费用减免优惠政策落地,该养老机构年运营成本降低约9000元。
为开展好养老服务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冠县纪委监委坚持以“早行动、实整治、惠民生”为路径,系统推进专项治理。派驻组全体人员认真学习研究养老服务的政策法规文件,并对近3年来养老服务设施建设运营类奖补项目、城乡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资金、老年人福利补助类项目等专项资金使用、民生项目推进情况开展拉网式排查,建立台账,做到政策清、底数明。
冠县纪委监委结合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工作中发现的问题,梳理养老服务机构管理运营中的制度短板、监管漏洞,督促职能部门健全完善相关制度,一体推进查改治。截至目前,已推动县民政局修订《农村幸福院运营管理办法》,从设施建设、资金管理、考核评估等方面扎紧制度笼子。
“我们还将针对社区养老服务设施短缺问题,协调县政府办、县民政局、县住建局等部门召开专题联席会议,推动全县22个住宅小区开发商按标准移交养老服务设施,从源头上破解社区养老设施短缺问题”。冠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介绍,“我们将深化室组地协同监督模式,严查养老领域截留补贴、变相收费等侵害老人权益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