良法护航两河兴 十年立法铸华章
■ 李琴童
自2015年12月获得地方立法权以来,聊城市人大常委会始终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在法治轨道上深耕十年,守正创新,构建起覆盖生态环保、民生保障、历史文化保护、城市治理等领域的地方性法规体系,以高质量立法为全市高质量发展筑牢了坚实的法治根基。
十年间,聊城实现了地方立法从无到有、从有到优的历史性跨越。截至2025年12月,共制定、修订、修正地方性法规26件次,现行有效法规22件,多次在全省立法工作会议上作典型发言。其中,《聊城市失能老年人照护服务条例》立法经验获民政部推广并入选“山东省法治为民实事”;《聊城市献血办法》获“地方立法十大范例”提名奖;《聊城市户外广告设施和招牌设置管理条例》被评为山东省优秀立法案例。一部部务实管用的法规,蹚出了一条具有鲜明聊城特色的立法之路。
十年来,市人大常委会始终把党的领导贯穿立法工作全过程,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确保立法决策与改革发展决策同频共振。
坚持问题导向,以“小切口”实现“大作为”是聊城地方立法的鲜明特色。在生态保护领域,紧扣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大运河文化保护传承利用等国家战略,制定《聊城市黄河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办法》,修改《聊城市水环境保护条例》,创新设立“特殊水体保护”章节,将东昌湖等重要水体纳入专项保护,构建起全方位生态环保法规屏障。在历史文化保护方面,相继出台《聊城市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聊城市文物保护管理条例》《聊城市古树名木保护条例》,拟出台《聊城市大运河文化遗产保护条例》,形成“四位一体”保护体系,让千年文脉和运河优秀文化遗产在法治护航下绵延不息。
民生无小事,立法有温度。市人大常委会在全国设区市率先出台《聊城市失能老年人照护服务条例》,首创特困失能老年人兜底保障制度,推动建成441处幸福食堂,新增4568张家庭养老床位。针对预付消费乱象,制定《聊城市单用途预付消费卡管理条例》,有效守护群众“钱袋子”。《聊城市物业管理条例》修订时,将意见征集会开到居民家门口,新增电动车安全停放充电等规定;《聊城市献血办法》明确“三免政策”,让善行义举获得制度回馈。一部部充满温度的民生法规,成为保障人民美好生活的坚实依靠。
创新协同立法,服务区域发展大局。在省人大常委会指导下,我市积极参与沿黄九市协同立法,制定的《聊城市黄河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办法》成为全省首部沿黄九市协同立法项目。主动深化跨区域立法合作,与济南、淄博等五市签订协同立法工作框架协议,探索立法项目共商、资源共享、效果共评机制;推进与大运河文化带沿线城市协同立法,努力打造省内运河流域协同立法样板,以法治一体化助力区域发展一体化。
推进民主立法,凝聚立法“最大公约数”。构建多层次、全方位立法参与体系,优化基层立法联系点建设,先后设立18个基层立法联系点,实现村居社区、企业律所等领域全覆盖,创新形成的“1234聊城模式”,获省人大推广。组建由52名专家学者、人大代表组成的立法咨询专家库,依托高校建立立法服务基地。健全五级人大代表和市政协委员参与机制,创新建立立法监督员制度,56名各界代表等组成监督智库。十年来,累计召开各类调研会、论证会500余场,收集意见建议1.2万余条,无数“金点子”最终融入了法规文本。
坚持“立行并重”,确保良法落地生威。我市作出全面推进地方性法规实施的决定,对实施满一年的法规必听报告、必做检查,十年来开展执法检查20余次,提出整改问题60余项。创新解读模式,建立新闻发布机制,在全省开创法规解读电视节目,开设“聊·解立法”栏目,制作节目135期,受众超300万人次;编印法规汇编免费发放,推出《立法大家谈》专题节目,让法律“飞入寻常百姓家”。建立立法后评估制度,根据评估结果修改地方性法规4部,确保良法真正善治。
十年立法路,砥砺再前行。站在新的历史起点,市人大常委会将继续坚守“为民立法、为城铸基”初心,聚焦“六个新聊城”建设目标,不断完善立法机制、提高立法质量,以更多高质量地方性法规护航改革发展、守护民生福祉,让法治之光照亮“两河明珠”的每一个角落。
(作者单位:聊城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