拓宽增收致富渠道
积极促进农民稳定增收
■ 人民日报记者 朱隽 常钦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坚持把增加农民收入作为“三农”工作的中心任务,千方百计拓宽农民增收致富渠道。
2025年,我国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4456元,比上年名义增长5.8%,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6.0%;农村居民收入名义和实际增速比城镇居民分别快1.5个和1.8个百分点,城乡居民收入比由上年的2.34降至2.31,城乡居民收入相对差距缩小。
应当看到,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国发展环境面临深刻复杂变化,促进农民稳定增收,对于实现共同富裕、扩大内需、保持社会稳定、有效应对各类风险挑战,意义重大。今年中央一号文件瞄准“十五五”规划建议目标任务,针对农民增收面临的困境和难题,对“积极促进农民稳定增收”作出专门部署,提出保护和调动农民务农种粮积极性、培育壮大县域富民产业、促进农民工稳岗就业等一系列举措,千方百计拓宽农民增收渠道,稳住农民持续增收势头。
农民收入由经营性收入、工资性收入、转移性收入和财产性收入构成。务农收入是农民收入的基本盘,保护和调动农民务农种粮积极性,要健全种粮农民收益保障机制,打好政策“组合拳”,强化价格、补贴、保险等政策支持和协同。稳住农产品价格是增加务农收入的基础,要加强农产品市场监测预警和信息发布,统筹做好市场化收购和政策性收储,促进粮食等重要农产品价格保持在合理水平,防止“谷贱伤农”。延长粮食产业链、提升价值链是增加种粮农民收益的重要途径,要引导农业企业在粮食主产区统筹布局加工产能。
务工收入是农民收入的大头,近3亿农民工的就业稳住了,农民增收的基础就稳固了。中央一号文件提出,统筹做好外出务工服务保障和返乡就业创业扶持。在城镇,继续落实好农民工稳岗就业支持政策,支持重点行业企业减负拓岗;在乡村,做好基层就业创业服务,并扩大以工代赈项目覆盖范围、建设领域和劳务报酬发放规模。
县域富民产业是农民就地增收的重要载体,要通过订单收购、股权分红、就近用工等,拓展农民参与产业发展的渠道和方式,公平分享产业发展收益,实现产业强、农民富的良性循环。中央一号文件提出,强化产业项目统筹规划和科学论证,避免一哄而上、大起大落。
土地是农民的关键性生产要素。中央一号文件提出,全面开展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三十年整省试点。要严格落实“大稳定、小调整”要求,确保绝大多数农户原有承包地保持稳定、顺利延包。对于延包中农民群众合理诉求和矛盾纠纷,要在各级党委、政府领导下,发挥基层干部和农民群众智慧,结合实际妥善解决。
农业适度规模经营有利于提高生产效率,是现代农业的发展方向。如何规范承包地经营权流转?中央一号文件提出,加强长时间大面积流转土地风险监测预警。要把握好土地经营权流转、集中、规模经营的度,不能通过下指标、定任务等方式推动,更不能依靠行政手段强行流转农民土地。
针对近年来一些农村出现闲置土地和房屋,中央一号文件提出,“依法盘活用好”,允许农户合法拥有的住房通过出租、入股、合作等方式加以利用,赋予农民更加充分的财产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