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联农带农机制

■ 杜鹃

2026年中央一号文件明确提出“引导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动农民增收致富”,凸显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在现代农业体系中的重要支撑作用。我市在《聊城市乡村富民产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中对培优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健全完善利益联结机制进行了专门部署,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联农带农富农作用的发挥提出更高要求。

近年来,我市打好增量、提质、强能“组合拳”,推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不断发展,并形成了多样化的联农带农模式。目前全市农民合作社超1.5万家、家庭农场6539家、市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317家。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通过直接收购、订单农业、社会化服务、土地流转与股份合作、劳务雇佣、电商助农等模式,使农民在现代农业发展中获得收益。但是,在联农带农方面仍存在主体实力不足、联结机制不够紧密、政策落实效果不佳等问题,需要通过完善“带得久、带得稳、带得实”的联农带农机制,提升联农带农效果。

着眼乡村富民产业全链条,提升新型经营主体能力。对于“量大面广”的家庭农场和小规模服务组织,要引导其规范化、专业化发展,以提高组织化程度和经营水平。对龙头企业则要加强内培外引、对接合作,侧重支持其提升技术改造、品牌打造和精深加工能力,引导其从生产组织者向产业生态构建者转型。要将主体发展融入乡村富民产业大局,鼓励各类主体通过组建服务联盟、联合体等方式,加强横向协同与纵向协作,在三产深度融合中,延长产业链条。如紧扣聊城2026年“农业产业链‘十百千’扩容提质工程”,强化“链主”企业引领,构建“龙头企业+合作社+基地+农户”的全产业链发展模式,深化初级产品加工转化程度,推动更多产品提升附加值。

着眼农民持续受益目标,创新利益联结及分配方式。当前各地已形成“龙头企业+农户”“企业+合作社+农户”“合作社+农户”等多种利益联结形式,下一步要在突出利益联结稳定性基础上,创新完善合作模式,让农户和新型经营主体成为联结方式的选择主体。在实践中,灵活运用股份联结、订单联结、劳务联结、服务联结、租赁联结等多种联结方式,或运用“土地流转+劳务用工”“保底采购+利润返还”等组合分配模式,满足差异化需求。如针对闲置劳动力,借鉴莘县“鲁西嫁接工”特色劳务品牌运作模式,开展劳务技能培训,引导农民向农资服务、农产品加工、电商销售等领域转型就业创业,拓宽增收渠道。

着眼主体发展与联农带农实效,强化政策供给和要素保障。当前信贷门槛高、抵押物不足、设施农业用地和仓储用地审批难,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主体发展。要强化要素保障,破解各类主体的发展瓶颈。在金融方面,要扩大“强村贷”“鲁担惠农贷”等的覆盖面,拓宽农村资产抵押担保范围,对带动效果突出的主体给予贷款贴息支持,推行“随借随还”等灵活还贷方式。在用地方面,要在国土空间规划中统筹预留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用地,优先保障农产品初加工、仓储冷链等设施用地需求。在政策扶持方面,要争取省级层面的资金支持,设立或延续相关专项,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提供有力保障。在政策制定上,要将“带动农户增收效果”作为项目资金分配的核心指标,对带动能力强、利益联结紧密的主体实行“以奖代补”,根据主体带动农户数量、增收额度等指标,实行差异化支持,提升政策资金使用效益。

(2026年度聊城市社科规划课题阶段性研究成果,课题编号:NDKT2026056)

2026-07-09 1 1 聊城日报 content_91716.html 1 完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联农带农机制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