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市公安局、市人民检察院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成立
聊城检警协作迈入新阶段
本报讯 (记者 王军豪 通讯员 付延涛) 3月25日,市公安局、市人民检察院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正式揭牌成立,标志着聊城检警协作迈入新的发展阶段。
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由市公安局法制部门与市人民检察院刑事检察部门共同牵头设立,依托于市公安局执法办案管理中心,由市人民检察院刑事检察部门指派的检察官、市公安局法制部门指定的专门人员共同负责,实行双主任制。
设立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的主要目的是规范保障检警机关监督制约、协作配合、信息共享等机制在执法司法实践中充分有效发挥作用,提升公安执法和检察监督规范化水平,确保依法履行刑事诉讼职能。
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的主要职责为协调市人民检察院、市公安局对重大、疑难案件的会商指导,依法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对市公安局办理的轻微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是否需要提请批准逮捕、移送审查起诉等问题提出建议,做好捕前分流工作;积极推进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等贯彻落实;对市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意见、监督意见和检察建议的落实情况跟踪督促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