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中建功立业

——记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

■ 本报记者 王军豪

本报通讯员 王希玉

日前,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被市总工会评为“聊城市女职工建功立业标兵岗”。

多年来,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紧紧围绕“发挥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主导作用,推动创新驱动发展”的工作目标,不断提高审判质效、提升司法水平,有效保护了知识产权权利人的合法权益。近五年,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共新收各类知识产权案件2109件,审结2092件,其中,新收知识产权一审民事案件1673件,含商标权案件835件、著作权案件764件、不正当竞争等其他知识产权案件74件;审结知识产权一审民事案件1661件,判决374件、驳回起诉12件、调撤1262件,调撤率达75.98%。

加强司法保护

2021年9月30日,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结北京本乡玉粮油公司诉聊城市某粮油公司侵害商标权纠纷案,依法认定被告恶意侵权且情节严重,判令被告承担惩罚性赔偿责任,有效遏制了“搭便车”“傍名牌”行为。该案系全市首例适用惩罚性赔偿审理的知识产权案件。

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三庭注重发挥审判职能,加大知名品牌保护力度及惩罚性赔偿适用力度。对涉“中石化”“泸州老窖”等商标的知识产权案件做到快立、快审、快结,开通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绿色通道”。在审理东阿阿胶股份有限公司诉聊城市某企业不正当竞争纠纷案件中,该庭依法认定东阿阿胶股份有限公司的“东阿阿胶”和“桃花姬”阿胶糕的包装、装潢具有一定影响,并结合该品牌的市场知名度提高侵权赔偿数额。

对于是非明确且被告拒不接受调解的关联案件,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三庭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示范作用,带动其他案件的处理。在审理宏联国际贸易有限公司诉聊城市多家个体工商户侵害商标权纠纷案件中,针对被告有“抱团”应诉的倾向,民三庭遂选取一个案件开展示范裁判,树立裁判标准,带动了其他案件的调解,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形成保护合力

2020年5月20日,市中级人民法院与山东中西部九市签约《关于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跨区域交流协作的框架协议》。协议的达成,有利于形成保护知识产权的司法合力,更好地贯彻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服务保障省会经济圈等建设。

市中级人民法院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公安局、市文化和旅游局、聊城海关等单位共同成立知识产权保护小组,致力于优化全市营商环境。另外,民三庭作为后方支援部门,积极配合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完成了省营商环境评价(知识产权指标)的填报工作。

此外,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三庭注重拓展审判职能,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相继在山东金号、阳谷凤祥、高唐时风等知名企业设立知识产权联络点,通过完善知识产权保护企业联系点,扩大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辐射范围,增强企业知识产权保护的主动性。

推进司法公开

2021年12月12日上午,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三庭在聊城文化活动中心广场举办侵权实物展,将近年来审理的知识产权案件所涉及侵权商品进行集中展示。

此次展示的商品涵盖酒类、化妆品、食品、服饰、小家电等各个方面。“这两瓶酱油的商标仿得太像了,一下子还真分辨不出来。”“我要拍个照给家里人看看,下次可别买到假的了。”聊城文化活动中心广场内,一些市民一边参观侵权实物展,一边发出感慨。

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三庭法官通过现场讲解、比对等方式,教给大家如何鉴别侵权商品以及买到此类商品后如何维权。参观群众纷纷表示,这样的普法形式接地气,能够让老百姓生动直观地认识侵权商品,从而提高品牌辨别能力。

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三庭积极推进司法公开,提升知识产权审判影响力。2021年8月27日,中院民三庭举办主题为“关于商标和著作权侵权案件中的法律适用问题”的法官沙龙,促进了法院与行政机关、律协等部门的交流,推动了全市涉商标和著作权侵权纠纷的有效解决。

2022-03-29 ——记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 1 1 聊城日报 content_9274.html 1 在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中建功立业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