着力提升安全生产法治化水平

■ 赵建波

持续提升聊城市安全生产法治化水平,是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必然要求,是统筹好发展和安全、筑牢安全生产防线的坚强保障。

完善安全生产法规标准体系。安全生产标准化体系建设是提升安全水平的核心抓手,是一项基础性、长期性、根本性工作。一是树牢安全发展理念,以安全生产监管标准化体系建设为牵引,加快构建大应急大安全体系,坚决防范遏制各类事故发生,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二是结合新业态新风险开展政策法规适应性评估,形成“立改废释”清单,补齐新兴领域安全生产监管制度短板。三是健全以强制性标准为核心、各行业各层级标准协同的安全治理体系,打破行业壁垒,推动形成安全生产统一标准。

规范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行为。一是针对部分执法人员执法“宽松软虚”问题,不断增强安全生产执法的精准性、科学性、有效性,加强源头监管和治理,聚焦危险化学品、工贸、烟花爆竹等行业领域,依法开展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二是坚持问题导向,针对少数企业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紧抓企业主要负责人这一“关键少数”,推行“一案双罚”制度,推动企业从被动整改向主动预防转变,切实筑牢安全防线。三是加强重点监管执法,精准识别重点执法检查企业名单,科学编制安全生产年度执法检查计划,并按照相关要求备案审查。

压实安全生产各方主体责任。要树牢“政府不要带血的GDP,企业也不能要带血的营收”的安全发展理念,严肃整治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悬空问题。一是压实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督促企业建立健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全过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责任追溯制度,形成责任能传导、压力能传递、工作能落实的责任链。二是组织生产一线人员参加安全培训与应急演练,压实岗位安全责任,健全规章制度与操作规程,杜绝违章操作。三是压实行业监管与社会监督责任,优化依法监督检查职责模式,应急管理等行业监管部门依法开展监督检查和行政执法,督促企业整改突出安全隐患。

健全执法监督与长效保障机制。强化责任闭环,形成持续提升安全生产发展水平的长效机制。一是健全安全生产执法监督机制,完善“四不两直”工作方式,制定事故隐患分类和分级挂牌督办标准,对重大事故隐患加大执法检查频次,强化风险预防。二是健全创新监管机制,科学划分企业安全生产风险等级,开展分类分级执法监管,高效利用信息化平台和智能化装备等先进技术手段,创新监管监察执法方式。三是完善跨部门安全生产联动执法机制,健全应急管理机关与司法机关对违法行为案件的移送规定以及案情通报机制,明确移送标准和程序,加强相关部门间的执法协作,消除监管盲区。

(作者单位:中共聊城市委党校,本文系2026年度聊城市社科规划“习近平法治思想与法治聊城实践研究”专项课题阶段性研究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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