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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发展传统村落 助力乡村全面振兴

■ 李营

传统村落是不可再生的稀缺文化资源,承载着深厚的历史底蕴、人文记忆与艺术价值,是中华农耕文明的“活化石”。重视传统村落的保护与发展,既是实施乡村全面振兴战略的重要抓手,也是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重要基础。

改造传统村落,不能大拆大建,而是要把这些别具风格的传统村落改造好,实现生活设施便利化、现代化。保护发展传统村落,必须充分考虑村民的居住、娱乐、教育等实际需求,让传统村落在现代生活中找到立足点。为此,要推动农村基础设施提档升级,重点改善环卫、交通、网络、消防等设施条件,补齐水、电、路、气、网等短板;同时加快推动公共服务下乡,逐步建立健全全民覆盖、普惠共享、城乡一体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让传统村落能够吸引人、留住人。

传统村落由村落空间格局、街巷河道水系、民居聚落、礼制建筑、起居形态、历史风貌、自然环境、社会关系等多种要素构成,这些要素之间存在着密切的内在联系,是赋能乡村产业振兴的优势资源。但从实践来看,大部分传统村落在体量上并不具备较强的发展优势,因而更需科学定位,走符合自身实际的发展路径。对于城郊传统村落,可充分依托城市资源,以村落活化为总体定位,推动城市与村落融合发展;对于偏远地区的村落,应深入挖掘自然山水、历史文化、田园风光等资源,发展特色农业和旅游度假产业;对于传统村落较为集中的区域,村与村之间应各展所长、错位发展,形成抱团发展的合力,避免同质化竞争和“千村一面”。

加强文化传承,提升文化自信。文化是传统村落现代传承与发展的核心,做好文化传承保护,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是乡村全面振兴的应有之义。这就要遵循文化的内在属性,分类施策。一方面,系统整理每个传统村落的历史文化特点,以文字、图片、视频等形式加以展示,并抢救性保护各类非遗技艺、口述传说、民风民俗等传统文化资源,推进数字化保护与展示;另一方面,鼓励企业家、文化工作者、科普工作者、文化志愿者等深入农村、贴近农民,投身传统村落文化建设,力争推出更多具有浓郁传统村落特色的文艺作品,不断筑牢乡村全面振兴的文化根基。

传统村落保护涉及领域多、部门多、主体多,更需要加强制度机制建设、统筹组织实施。一是做好制度保障。完善传统村落保护法律制度,以保护传统村落不被破坏为前提,制定更加适应当前形势的保护性执法条例和政策体系,创新监管方式手段。二是做好人力保障。以储备人才库为抓手,通过合理合法渠道调动现有人才的积极性,逐步建设区域性专业机构,尽快培养一批专业人才和能工巧匠,弘扬工匠精神。三是做好利益保障。充分尊重原住民的权利,强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作用,积极探索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公共租赁平台等模式,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为其创造更多参与经济活动、共享发展成果的机会,让原住民真正成为传统村落保护的参与者、受益者,为传统村落的可持续发展凝聚内生动力。

(山东省党校系统课题阶段性成果,项目编号:2025XTN141)

2026-10-15 1 1 聊城日报 content_96690.html 1 保护发展传统村落 助力乡村全面振兴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