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1号)
聊城市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根据聊城市人民政府市长张百顺的提请,于2023年6月20日表决通过,决定任命:
李其超为聊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
贾连勇为聊城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主任;
杨延星为聊城市城市管理局局长。
决定免去:
张玉录的聊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职务;
金同元的聊城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主任职务;
李其超的聊城市城市管理局局长职务。
现予公告。
聊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3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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