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第33号)

聊城市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根据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刘延杰的提请,于2023年6月20日表决通过,任命:

管玲玲为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

陈家勇为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

李扬为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

王亚利为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

陆军为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三庭审判员。

免去:

杨绍辉的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职务;

王亚利的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职务;

高原的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职务;

管玲玲的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职务;

陈家勇的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副庭长职务;

李扬的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现予公告。

聊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3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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