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聊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第33号)
聊城市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根据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刘延杰的提请,于2023年6月20日表决通过,任命:
管玲玲为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
陈家勇为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
李扬为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
王亚利为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
陆军为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三庭审判员。
免去:
杨绍辉的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职务;
王亚利的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职务;
高原的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职务;
管玲玲的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职务;
陈家勇的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副庭长职务;
李扬的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现予公告。
聊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3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