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别怕,有我们在”
——聊城市人民检察院情暖困境家庭
■ 本报记者 王军豪
1月25日,农历小年,在聊城市人民检察院,小丽(化名)紧紧抱着聊城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官郭玉红,激动地说:“郭姐,谢谢你们,谢谢你们。”此时此刻,小丽,这位历经劫难的农家妇女,已经无法用言语来表达她的心情。
“妹妹,灾难已经发生,但生活还要继续。别怕,有我们在,我们对你的帮扶不会停止。我们共同努力,你的生活会越来越好。”郭玉红对小丽动情地说。
当天,聊城市人民检察院与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检察院就小丽与薛某劳务合同纠纷支持起诉案联合召开线上公开听证会,双方当事人签订了和解协议。至此,小丽与薛某的劳务合同纠纷得到圆满解决,而聊城市人民检察院对小丽的帮扶没有停止。
京鲁两地检察机关携手相助
事情还要从去年说起。2021年1月的一天,小丽的丈夫王某某被宋某群因家庭琐事杀害。“天塌了。”提起那天,小丽抑制不住内心的痛苦。多病的父母、年幼的子女,一家人只能靠小丽一人养活。“我一边打零工,一边照顾父母、孩子,一个月才挣1000多元。”小丽说。
2021年5月,该案移送起诉至聊城市人民检察院。聊城市人民检察院在审查此案期间,发现宋某群未对被害人王某某的家属进行赔偿,小丽一家人的生活已陷入困境,遂启动司法救助程序。2021年11月,聊城市人民检察院给予小丽司法救助金4万元。
在办理司法救助过程中,聊城市人民检察院的检察官了解到,王某某生前在北京给薛某打工,薛某尚拖欠王某某3万余元的劳务费,王某某的哥哥多次向薛某讨要未果。聊城市人民检察院联系到薛某后,了解到薛某曾是北京某装饰公司个体承包商,目前无力偿还王某某的劳务费。聊城市人民检察院及时固定录音证据,第一时间与丰台区人民检察院联系,于2021年12月将该线索连同录音证据移送至丰台区人民检察院。
丰台区人民检察院接到线索和证据后立即进行核查,进一步完善证据后启动支持起诉程序。经核查,薛某承包北京某装饰公司工程期间被扣留10余万元质保金,按照约定还未到期。丰台区人民检察院多次与北京某装饰公司、薛某协商沟通,最终,北京某装饰公司同意从扣留薛某的质保金中划出33338.8元代薛某偿还给小丽。因小丽家在聊城,丰台区人民检察院与聊城市人民检察院决定联合召开线上听证会。听证会上,小丽与薛某、北京某装饰公司达成和解,北京某装饰公司现场将33338.8元劳务费支付到小丽的银行账户,这才有了文章开头的一幕。
“她们像对待亲妹妹一样待我”
“郭姐和检察官刘晓晖像对待亲妹妹一样待我,她们为我的遭遇流泪,为我的生活担忧,我忍不住将我的心里话向她们一一诉说。”小丽在给聊城市人民检察院的感谢信中写道。
在听证会现场,小丽几度失声痛哭。她说,是聊城市人民检察院的检察官给了她和家人生活的希望。
“检察院创新办案形式,充分利用数字化手段提高办案效率。双方当事人现场和解,告慰逝者、安慰生者,感谢检察官为小丽送上的新年礼物。”丰台会场的听证员说。
“这场听证会体现了检察机关办案创新、高效、质量优良三个特点,京鲁两地检察机关克服困难,维护了公平正义。”聊城会场的听证员说。
“这笔钱是我丈夫去年准备过年用的,结果钱没拿回来,人却没了。检察官帮我要回了这笔钱,我丈夫泉下有知,也会感恩的。”小丽流着泪说。
“一路有您,感恩备至”
郭玉红说:“一时的救助,很难从根源上解决小丽的困难,为此,聊城市人民检察院为小丽一家制定了全方位、多元化救助方案。”
——为一家人定期做失亲心理疏导,让他们尽快从丧失亲人的悲痛中走出来,回归正常生活。
——协调相关部门为一家人办理低保、帮老人申请医疗救助,为小丽提供就业指导。
——联合教育部门和民政部门,为小丽的两个孩子提供教育费用减免政策、申请孤困儿童补助。
——与相关部门建立帮扶共举、联合回访、定期研判机制,做好跟踪帮扶,为这个困境家庭的未来保驾护航。
对小丽一家的救助是聊城检察机关行使检察职能服务民生的一个缩影。2021年,全市检察机关集中办理司法救助案件358件,发放国家司法救助金400余万元;办理帮助农民工讨薪、民事支持起诉等案件385件,帮助农民工讨回薪资320余万元,彰显了检察担当和司法温情。
“一路有您,感恩备至”。小丽送给聊城市人民检察院锦旗上的这句话,代表了受助者共同的心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