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东昌府区掀起学习宣传法律援助法热潮
本报讯 (记者 王军豪)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于2022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连日来,东昌府区法律援助中心多措并举,强化援助队伍学习培训,积极开展社会宣传,取得良好社会效果。
东昌府区法律援助中心组织法律援助从业人员、法律工作者、法律援助联络员等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培训、《山东省法律援助服务标准》培训、法律援助联络员培训共计16场次,提高了法律援助队伍对重点内容的学习领会。
全区各法律援助工作站(联络点)广泛开展法律援助法宣传进社区、进学校、进工地、进乡村、“赶大集”等活动,提高法律援助法群众知晓率,为法律援助法的贯彻实施打下良好的群众基础。目前,全区共开展法律援助法各类宣传咨询活动31场次。
依托山东法援在线综合管理平台、东昌府区掌上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和东昌普法公众号,东昌府区法律援助中心积极开辟法律援助法学习宣传渠道,推动法律援助法学习宣传活动与援助“网上申请”、在线律师互动、在线法律咨询等业务端口有机结合,有效扩大了学习宣传覆盖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