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研究型审计助推乡村振兴

■ 张曼 常征

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需要各级政府以及相关部门投入大量的资金和资源,并对项目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和评估。国家审计从“政治—政策—项目—资金”出发,进行链条式、全方位监督,既能提高乡村振兴中的资金使用效率,监督保障乡村振兴战略的具体落实,又能改善乡村振兴战略中的基层廉政建设。

国家审计在乡村振兴战略中的角色无法替代、不可或缺,但在审计实践中,乡村振兴审计监督存在以下难点:

首先,资金量庞大。乡村振兴战略的目标是通过投资农村地区,提升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水平和乡村产业的发展能力,改善农村居民的生活质量。因此,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需要投入巨额的资金。如何从多笔资金中把握审计重点,是乡村振兴审计需要研究的第一难题。

其次,政策复杂。乡村振兴并不仅仅是简单的投资建设,更涉及到产业发展、农村改革、乡村治理等多个方面,各级党委政府及部门单位出台的乡村振兴有关政策措施众多,这使得乡村振兴审计项目的实施面临较大的困难和挑战。

最后,审计资源不足。基层审计机关普遍审计人员数量少,具备农业农村专业知识和技能的审计人员更为稀少,加之审计手段有限,开展好乡村振兴审计困难较大。

2021年,二十届中央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首次提出“研究型审计”。研究型审计是国家审计部门要把审计立项、审计问题、审计建议当成课题进行研究,以达到维护人民根本利益的目的。从研究型审计的定义来看,在对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的监督中开展研究型审计作用重大,也是解决上述乡村振兴审计监督难点的有效途径。

高唐县审计局在实施全县乡村振兴政策措施落实和涉农资金管理使用情况专项审计调查中,积极探索研究型思维在乡村振兴审计中的实践与应用,有力促进了乡村振兴战略的更好实施:审计项目立项前,收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中央一号文件”、乡村振兴战略规划、政府工作报告等资料,详细了解各级关于落实乡村振兴战略的政策安排、涉农资金的管理使用,以及近年来乡村产业项目数量和资金使用等情况。在审前调查阶段,深入财政、农业农村等主管部门和部分镇街了解情况,采集电子数据进行分析,初步编制数据清单、政策清单、事项清单等三张清单。在此基础上,选取试点单位,细化审计方向、完善审计措施、编制实施方案。在审计实施阶段,将智慧审计贯穿始终,积极探索实施“业务主审+数据主审”的“双主审”模式,有针对性地进行无人机等知识的学习培训和专题研究,推进大数据分析和审计新技术的应用。在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四好农村路”等审计事项中,积极采用无人机航拍、地质雷达无损检测等大数据技术方法开展审计工作,有效提高了审计质效。在审计报告阶段,审计发现的问题能否整改到位、见到成效,其前提是审计建议必须科学、合理。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通过定期召开碰头会,对发现的阶段性问题或疑点展开讨论,由发现问题人员进行汇报,其他人员从问题涉及的政策、法律法规、产生问题的原因等方面提出疑问,共同思考解决办法,有针对性地提出合理化审计建议,提升了审计人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确保审计发现问题真整改、改到位、见成效。

(作者单位:高唐县审计局,本文系2024年度聊城市社科联“聚力攻坚突破研究”年度课题阶段性成果,课题编号:NDKT20241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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