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农领域防范非法集资路径探索

■ 黄丽敏 王冬冬

防范和打击非法金融活动,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关乎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要切实做好防范非法集资工作,帮助广大人民群众提升防非意识和能力,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维护经济秩序和社会大局稳定。聊城市现有登记注册农民合作社17300多家。做好防范非法集资工作,对维护社会稳定、促进聊城市农业经济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同时为县域涉农领域防范非法集资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涉农领域经营主体现状

涉农领域经营主体是指与农业、农村、农民相关的主体,主要包括农业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等,构成了我国现代农业经营体系。近年来,涉农领域非法集资呈现出一定的复杂性和严重性,全国各地非法集资案件高发多发,聊城部分县市出现非法集资苗头。仅2024年全国法院审结非法集资、洗钱等犯罪案件高达2.5万件,同比增长5.3%。

涉农领域防范非法集资存在问题

监管机制滞后,防控体系漏洞凸显。农民合作社实施内部资金互助运行模式,利用其合法形式掩盖非法吸收资金行为,监管部门很难识别其真实意图。

宣传教育乏力,农民风险认知淡薄。首先,基层政府对非法集资宣传教育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其次,宣传教育工作经费投入不足,宣传力度不够。

行业自律缺失,内部治理乱象丛生。农民合作社在生产经营合作基础上,经有关部门批准,依法开展内部信用合作,但不得改变信用合作资金的农业生产经营用途,成员内部封闭使用,不得对外吸储放贷。部分合作社突破封闭性管理原则,超范围吸收农民资金,且未用于农业生产,高息放贷赚取利息差,自律缺失,内部管理混乱。

诈骗手段翻新,识别难度显著提升。一些合作社打着“云养经济”旗号,编造虚假项目等,承诺到期后可获得高额回报,吸引群众投入资金。隐蔽性欺骗性强,层层包装设计,诱导社会公众投入资金,破坏了农业产业发展环境。

防范涉农领域非法集资有效路径

强化组织领导,拧紧责任链条,构建跨部门协同监管体系。成立由财政、农业农村、公安局、市场监管、行政审批等部门组成的防范非法集资领导小组,不断深化地方协同推进,确保上下联动,形成工作合力。健全防范非法集资工作机制,坚持“管合法更要管非法”“管行业必须管风险”,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推进风险排查工作。

创新多样化宣传教育模式,提升农民风险防范认知水平。针对农村特点和农民实际,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持续开展防范打击涉农领域非法集资法律知识宣传,引导农民群众自觉远离和抵制非法集资。

加强监测预警,建立监测预警体系。建立分析研判机制,增强非法集资识别防范能力。结合本地实际,建立社会化、信息化、立体化的监测预警体系。

(2025年度聊城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习近平法治思想与法治聊城实践研究”专项课题阶段性研究成果,课题编号:ZXKT2025394)

2025-08-07 1 1 聊城日报 content_74251.html 1 涉农领域防范非法集资路径探索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