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传统村落保护与活态传承的实践探索
■ 李营
传统村落是指形成较早、拥有较丰富的传统资源,具有一定历史、文化、科学、艺术、社会、经济价值,应予以保护的村落。聊城作为国家历史文化名城,拥有2500余年建城史,是黄河与京杭大运河唯一实质性交汇城市,独特的“两河”地理与文化环境,孕育了类型丰富、特色鲜明的传统村落。
近年来,聊城市对历史文化名村、名镇、传统村落的挖掘与保护工作予以高度重视,已成功申报3个国家级传统村落、14个省级传统村落,3个省级历史文化名镇、1个省级历史文化名村,传统村落规模实现稳步增长,但其发展也面临深层次困境。一方面,历史遗存保存较好的传统村落大多分布在相对偏僻、贫穷落后的地区,随着城镇化加速推进,人口、资源向城市快速集聚,传统村落的空间形态与文化生态也在逐步瓦解,大量传统村落面临空心化、风貌破坏、非遗断层的困境;另一方面,传统村落保护发展是一项系统工程,面临着历史环境要素修复、基础设施和环境改善、传统建筑保护修复、文物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利用等大量工作,如何科学保护、合理利用,使其在现代化“两河明珠”城市建设中焕发新生机成为一项重要课题。
传统村落保护的本质,是一个关于“传承”与“发展”的哲学命题。保护是一切发展的前提,而保护的最终目的在于传承与发展。这也意味着,传统村落的保护发展绝非单一的工程建设,而是一场关乎文化传承与民生改善的长期实践。因此,加强传统村落保护,促进传统村落的传承发展,要坚持保护为先、利用为基、传承为本。首先要留住世居村民,要确保传统村落世居村民保护传统村落的话语权与参与权,尊重村民的生活习惯和生产方式,保障村民的合法权益,从制度上杜绝保护性驱逐现象发生。其次要活化传统空间。在保护好传统风貌的前提下进行传统民居内部提升改造,将现代生活的舒适性和人们对自由审美的需求融入传统村落的保护中,使群众的居住条件随着传统村落保护同步得到改善,让村民真切感受到保护能带来生活质量的提升,从而实现“人在、村活、文化在”的活态传承。再次要转化非遗资源。加强对传统村落历史典故、民间传说、歌舞技艺、婚丧嫁娶、饮食建筑等传统文化的收集整理,加大对留存至今的生产工具、生活用具、民族服饰、乐器、手工艺品等文物的搜寻展示,保存文化记忆,展现历史风貌。要注重以用促保,特别是要以现代化“两河明珠”城市建设为契机,将传统村落纳入全域旅游发展规划中,通过适度开发发挥传统村落的现代价值,利用数字化技术为村落建立全景档案,发展生态农业、文化创意等特色产业,让这些承载着鲁西记忆的古老村落,在新时代乡村振兴的浪潮中,成为连接过去、现在与未来的文化纽带。
〔作者单位:中共聊城市委党校,山东省党校(行政学院)系统课题阶段性研究成果,课题编号:2025XTN14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