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努力提高法治建设能力和水平
■ 丁耀伟
聊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依法全面履行发展改革职能,不断提高法治建设水平。
牢固树立法治理念。委党组充分发挥“头雁效应”,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重点学习内容,推动领导干部带头学习、模范践行,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入脑入心、走深走实。
持续提升法治素养。通过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党内法规集中专题学习,提升“关键少数”的法治意识;通过“发展改革大家谈”开展法律知识专题讲座,增强干部职工法治观念;通过编印法律知识读本,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
注重将法治理念与工作实际相结合,完善制度机制。按照法治机关建设要求,全面加强机关制度建设,通过强化制度约束,筑牢法治“篱笆”,遏制权力“越线”,保障法治理念落实。推动执行制度规范化。将法治理念与机关工作相结合,持续加强制度建设,先后制定出台投资管理、项目审批、概算调整、资金安排、招标投标、价费管理、信用管理、价格监测等一系列工作制度。推动决策制度科学化。健全机制,切实做到依法、民主、科学决策,全面实施合法性审查制度和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建立法律顾问制度,从源头上防范法律风险。推动监督制度立体化。建立公示公开制度,全局性工作、重要业务工作、“三重一大”事项、项目审批、工程建设等情况均向市纪委监委派驻组报备,所有政府投资项目均在机关门户网站主动公开相关信息。
注重将职权法定和依法办事相结合,推进依法行政。权责清单目录化。将权力事项、法律依据、实施主体、职责权限、管理流程、监督方式以及相对应的责任事项、责任主体、责任方式等以目录清单的形式向社会公开,并实行动态管理。审批行为规范化。对政府投资项目审批,按照“互联网+政务服务”的要求,全面推行“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改革,确保各类行政行为规范化、程序化。行政执法标准化。针对政府投资项目“招标方案未核准先招标”的问题,在全省首次明确“未批先招”行为的处罚标准。积极探索“互联网询查+现场监察”新方式,在全省率先对用能单位实施重点行业节能监察。
打造信用修复“聊城特色”。针对市场失信主体不同需求,建立了“1100”日清信用修复机制,探索推进“关爱经营者 包容微过失”点菜单式改革,初步形成“市场主体点菜、政府端菜”的工作模式,让群众享受个性化定制政务服务,全力打造“无障碍”“无收费”“无跑腿”的一流营商环境。
打造价格争议调处“聊城样板”。在全市发改系统开展价格争议调处网络市县乡村全覆盖活动,推动价格争议调处延伸边远、扎根基层、贴心服务。截至目前,已设立价格争议调处工作站36处,涵盖了派出所、法院、社区、乡镇、大型商超、农贸市场等交易活动频繁、价格矛盾突出的场所机构。妥善处理价格纠纷、化解价格矛盾,保障人民群众价格权益,有力推进法治建设。
(作者系聊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书记、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