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乡村振兴合伙人”的有效路径

■ 曹秀伟

进一步深化农村改革,推进乡村全面振兴,人才是关键。2025年中央一号文件指出“完善乡村人才培育和发展机制”“鼓励和引导城市人才服务乡村”。全市“作风深化、实干争先”抓改革创新促高质量发展动员大会指出“着力建好乡村振兴示范片区”。2024年我市提出探索“乡村振兴合伙人”制度,这一制度旨在更好促进科技、教育、人才、资金等资源与基层乡村资源的充分衔接,破解乡村资源闲置、产业薄弱、人才短缺等难题,为乡村振兴注入活力。

聚焦需求及时发布招募信息。“乡村振兴合伙人”是指在现代生态农业、农业生产和农产品加工流通等领域,采取资金合作、技术入股、专业服务等形式,与招募村“一对一”开展结对合作,助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的海内外企业家、创业者等各类人才。目前,我市采取市级和县区同步发布招募令的方式,将招募村需求信息以“乡村振兴合伙人招募令”的形式集中发布,利用多种渠道进行宣传推介,发动合伙人报名。主要面向海内外企业家、创业者、金融投资业者、专家学者、创业团队、种养大户、农村致富带头人、技术能手、非遗传承人等各类人才进行招募。招募项目主要集中在农产品加工、文旅研学、合作社种植、农家乐、小吃街、特色产业链、乡村振兴示范片区、医养中心等方面。

机制创新破解要素流动梗阻。乡村振兴的核心在于激活乡村沉睡资源,聊城市以制度创新破题,构建起乡村振兴合伙人“三化”机制。一是资源资产化,让“死资源”变“活资本”。推广“资源折价入股”模式,将村集体闲置土地、房屋、文化资产等量化评估,引入社会资本开发。二是合作契约化,让“松散合作”变“利益共同体”。通过签署乡村振兴合伙人协议,明确“保底收益+按股分红+劳务收入”分配机制,实现企业扩产、集体增收、农民就业“三赢”。三是服务精准化,让“政府包办”变“市场主导”。政府角色从“主导者”转向“服务者”,搭建“乡村振兴合伙人数字平台”,集成资源地图、政策计算器、需求对接三大功能,积极促成合作项目,降低企业对接成本。

制度保障激发优秀人才活力。为激励更多人才加入“乡村振兴合伙人”队伍,应进一步做好乡村振兴合伙人的后方服务保障工作,给予其各种优厚待遇。一是给予相关优惠政策的支持。如“乡村振兴合伙人”可通过合同约定享有乡村和乡域内项目开发等优先权,在项目报批、资金补助、信贷扶持等方面给予优先安排;可在就业创业政策支持、人才工程项目评选等方面享受我市优惠政策或给予倾斜;申报专业技术职称,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享受省市高层次人才绿色通道服务的,可不受原职称资格、学历资历、继续教育、申报条件限制,直接申报高级职称。二是给予资金支持。如:“乡村振兴合伙人”与招募村通过投资合作、创办企业、招商、技术合作、技术服务等方式进行合作的,由市乡村振兴合伙人管理办公室根据其实际投资额、创办企业利税、取得社会效益、增加农民和村集体经济收入等情况,择优遴选一定数量的合作项目,给予一定的资金支持。三是搭建交流平台。通过组织座谈会、经验交流会,促进不同合伙人之间的交流与合作,吸引更多“乡村振兴合伙人”投身乡村发展,共同谱写新时代乡村振兴的聊城篇章。

(作者单位:中共聊城市委党校,本文系2024年度聊城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阶段性成果,课题编号:NDKT2024038)

2025-03-10 1 1 聊城日报 content_66003.html 1 发展“乡村振兴合伙人”的有效路径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