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清古城民居保护的突围之路
■ 徐洪真
临清因运河而兴,其民居集聚区坐落于运河沿岸,是古城核心区域。集聚区街巷纵横、人口稠密,是历史记忆与地域文化的重要载体。现存民居多为明清建筑,是大运河文化遗产的珍贵组成部分,更是不可再生的文物资源。目前,临清古城现存古民居61处,其中省级文物保护单位6处、市级4处、县级3处、文物点48处。这些民居不仅是古城价值的集中体现,更是运河文化活态传承的“基因库”。
步入新时代,尽管临清古民居资源丰富,但保护与利用仍面临四大现实困境。一是产权之困,多数民居为私人所有,且院落产权存在多户共有的情况,征迁协调难度大;二是保存之忧,大多数民居年久失修导致屋顶漏雨、墙体开裂,部分居民为改善居住条件自行改建,破坏原有格局;三是设施之弊,古城区上下水道、消防等基础设施陈旧,影响居民生活品质,导致半数民居空置;四是资金之缺,修缮成本高昂,地方政府财力有限,社会资本参与渠道不畅,资金缺口长期存在。
面对困境,临清需以“守正创新”为理念,构建“产权明晰、分级保护、业态活化、多元投入”的可持续发展体系。
明晰产权,确定保护责任。例如,出台《临清市古民居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鼓励所有权与使用权合法流转,允许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通过合法途径取得民居所有权或使用权,破解保护主体缺位问题。同时,依法确权不明民居,明确国有民居使用人为保护责任人,非国有民居产权人与实际使用人为共同责任人,确保责任到人。
分级保护,聚焦重点突破。建立古民居数字化档案库,实现资源共享与责任共担。试行分级保护机制,将资金优先投向文化价值突出的民居,邀请专业团队与本土专家参与保护设计,以点带面推动整体优化。
夯实基础,优化人居环境。推进古城区路、灯、厕、水、气、暖等基础设施升级。同时,在规划中避让文物遗存,预留维修空间,确保保护与发展的协调性。
业态活化,延续文化烟火。根据民居文化特色与商业潜力分类植入业态,坚持“留原居民、保烟火气”原则,将运河文化、民俗文化与业态深度融合,打造“雅俗共赏”的文化体验空间。政府应出台管理标准,统筹业态布局,优先培育示范点,逐步形成文化消费集群。
多元投入,构建共治格局。积极争取上级专项资金,完善项目申报机制;加大地方财政支持,单列古民居保护专项预算;探索设立公益基金,通过众筹、引资等方式吸引社会资本参与。
临清古城民居的保护是一场与时间的赛跑,也是一场文化传承与创新并重的实践。相信通过各方的不懈努力,临清古城民居将得到妥善保护和合理利用。
(2025年度聊城市社科联“两河文化研究”专项课题阶段性研究成果,课题编号:ZXKT2025248)